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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门如何打开--电子商务立法草案六大焦点解析

发布时间:2016-12-20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证网 浏览:【字体:

  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第一部电商领域的综合性法律。 内容来自dedecms

  一直以来,立法滞后和监管空白让电商发展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围绕网购消费者如何维权、个人隐私如何保护、电商征税如何规定等问题,记者梳理了首部电商法草案的六大焦点。 织梦好,好织梦

  微商、网约车算不算规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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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分享经济、O2O、社交网络、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引起各界的不同看法和声音。这些领域的活动,到底哪些属于电商法规范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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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草案,电商法中所指的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全国人大财经委调研室副主任施禹之指出,这里的经营活动一般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持续性业务活动。如果自然人利用网络出售二手物品、闲置物品和自产农产品,属于偶然行为、不具有持续性的,不适用这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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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认为,从广义来看,在线保险、网上证券交易、网约车等都属于通过互联网进行服务交易的经营活动。但金融服务因有其特殊性,不是本法规范的重点,参照行业专门法律。 本文来自织梦

  “对电子商务范畴不用具体限定,也是考虑到电商快速发展和创新的现实,不应将其凝固化、停滞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说。 copyright dedecms

  “炒信”之风能否就此刹住? 织梦好,好织梦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众多网络刷单的黑幕,多个电商平台成为刷单重灾区。由于生意火爆,不少刷单群换了个“马甲”,照样干得“风生水起”。 本文来自织梦

  刷单不仅误导消费者,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对行业的整体信誉损害极大。前不久,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委邀请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专门打击网络“炒信”行为。 内容来自dedecms

  草案规定,不得实施损害电子商务信用评价的行为,包括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有偿或者以其他条件换取有利评价的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及发布不实信用评价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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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单目前主要由交易平台依据自身制定的交易规则去治理,而工商部门因缺少技术优势,难以及时发现证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这次以立法的形式对炒信行为进行了禁止,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炒信行为的法律责任,规范电商的经营活动。 内容来自dedecms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指出,目前立法对于刷单行为主要规定的是卖家的法律责任,缺少对刷单产业链上个环节的规范,比如对刷单机构、提供虚假快递或发空单的快递公司缺乏专门规定,建议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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