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派智库! 手机版|微博|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派智库

今天是:

主页 > 产业 > 能源矿产 > 国家发改委:煤价不具大幅上涨条件

国家发改委:煤价不具大幅上涨条件

发布时间:2017-03-21 作者:派智库 来源:同花顺网站 浏览:【字体:

   中电新闻网讯 记者 王怡 报道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持召开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全体会议时指出,近期出现的煤价上涨苗头是短期阶段性现象,煤炭供需关系将趋于宽松,预计煤价将呈现平稳回落态势。

内容来自dedecms

  会议指出,受今年以来用电需求较快增长、火力发电量增加、煤矿节后复产开工不足、地方阶段性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检查致停工停产整顿的煤矿较多等因素的叠加影响,近期出现的煤价上涨苗头是短期的阶段性现象。总体来看,当前和下阶段煤炭供应是有足够保障的,供大于求的矛盾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煤价不具备大幅上涨的条件。但也要密切关注市场供需变化,加强监测预警,统筹做好去产能与保供应,避免价格大起大落。 内容来自dedecms

  会议明确,在煤价仍处于合理区间及以上范围时,不会出台减量化生产措施;供暖逐步结束将大幅减少取暖用煤需求,南方来水增加、水电增发、安排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等情况将减少电煤消耗,煤矿复工复产增多等将增加煤炭供应。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煤炭供需关系将趋于宽松,预计煤价将呈现平稳回落态势。

本文来自织梦

  会议同时强调,要扎实有效去产能,坚决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产能,实现“地条钢”产能依法依规彻底退出,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全年压减粗钢产能5000万吨左右,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同时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做好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去产能工作。积极稳妥去杠杆,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强化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财务杠杆约束,逐步将企业负债降到合理水平。多措并举降成本,加大现有减税降费力度,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深化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推动企业眼睛向内降本增效。

本文来自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