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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06 作者:派智库 来源:国际石油网 浏览:次【字体: 大 中 小】
4月5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复函同意山东中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河南丰利石化有限公司使用进口原油,两家企业进口原油使用额度共408万吨/年。 复函显示,山东中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套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23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186万吨/年。河南丰利石化有限公司现有1套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26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222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