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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1101号

发布时间:2017-05-10 作者:派智库 来源:发展规划司子站 浏览:【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资项目进口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设备免税确认书出具依据等事项的通知 织梦好,好织梦

发改办规划[2011]1101号 织梦好,好织梦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改委、经贸委(经委、工信委、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dedecms.com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我委组织修订并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现就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及其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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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自2011年6月1日(含6月1日)起执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范围的国内投资项目,各有关单位仍应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l997〕37号)精神出具项目免税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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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2011年6月1日前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国内投资项目(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可仍然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执行。项目单位须于2012年6月1日前,在投资主管部门取得项目免税确认书并到海关备案。 本文来自织梦

  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实施后,项目确认书中的“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编码为“L”,例如,鼓励类第一类第1项应填写为: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L0101);第七类第4项应填写为: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L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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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请办理免税确认书的进口设备,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申办材料中需提供招标委托协议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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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通知未提及的其他事宜,仍按照发改规划[2003]900号文、发改办规划[2005]682号文、发改办规划[2005]1537号文以及发改办规划[2006]114号文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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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通知》自2011年6月1日(含6月1日)起执行。 本文来自织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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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ded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