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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01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浏览:【字体:

  30日,国务院法制办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该条例共分为总则、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提供、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等十一章。根据该条例,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信息提供适用该条例。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该条款还表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刘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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