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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起西藏消费者可网上维权投诉、举报须实名注册

发布时间:2017-03-14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浏览:【字体:

  本网拉萨3月12日讯(记者 王菲)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自3月15日起,我区各市(地)消费者除了拨打12315投诉电话外,还可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平台支持电脑、微信及手机APP多种途径,网址是“www.12315.cn”,微信公众号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小程序名称是“12315”,手机APP名称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据了解,该平台作为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工商局、市(地)工商局、县工商局、工商所等五级工商部门的工作用户登录平台,并依法各司其职;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方式登录平台,实名注册后,由消费者根据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自行选择有管辖权的区县级工商机关进行投诉、举报。其中,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机关投诉,或者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机关投诉。接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区县级工商机关依据受理范围,可选择自办或向下分流到下属的各级工商机关进行处理。以上分转流程属于内部流转环节,不对社会公开。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据了解,我区有管辖权的区县或所级工商机关将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具体承办单位要通过平台及时向投诉人或者举报人说明情况,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对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要按照谁处理、谁补录、谁反馈的原则,由具体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理结果通过平台反馈投诉人或者举报人。同时,各级工商机关可以实时掌握本辖区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和下级工商机关处理消费者诉求的情况。对具体承办单位未按时处理或未按时反馈处理结果的,各市(地)工商机关负责12315工作部门要立即进行督办,限期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举报,自治区工商局负责12315工作处室要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处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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