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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楼市新政:同一楼盘最多买两套涨价不超10%
发布时间:2017-04-01 作者:派智库 来源:新浪财经-地方经济 浏览:次【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调整商品房网签备案有关规定的通知 copyright dedecms
新浪财经按:近日淄博市房产管理局下发“关于调整商品房网签备案有关规定的通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楼盘表上载明的预售价格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价格可在预售价格10%(含10%)范围内上下波动,波动幅度超过10%的,需先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网签。同一项目同一买受人网签备案多于两套的,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向信息中心报备后方可网签。4月1日起执行。
织梦好,好织梦
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区县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稳定房地产价格,抑制投资投 机性需求,建立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为有关部门 提供准确有效数据。经研究,现对商品房网签及备案作如下规定: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将相关证 件、材料和房源信息等在售楼处进行公示。开发企业应当一次性 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并及时进行网签合同 备案,严禁滞后网签。
内容来自dedecms
二、同一项目同一买受人网签备案多于两套的,由开发企业 提出申请向信息中心报备后方可网签。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楼盘表上载明的预售价格销 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价格可在预售价格 10%(含 10%)范围内上 下波动,波动幅度超过 10%的,需先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后 再进行网签。
本规定自 2017 年 4 月 1 日实行,请区县局尽快通知辖区范 围内的各房地产公司做好调整,有修改预售价格的各公司请尽快 联系信息中心调整备案,以便顺利网签。 淄博市房产管理局 2017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