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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24周】三部门联合推进PPP资产证券化 重点支持国家战略项目

发布时间:2017-06-23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经网竞争情报中心 浏览:【字体:

6月19日,财政部、央行和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16年12月21日发改委联合证监会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后,再次对PPP资产证券化提供的重大政策支持。《通知》要求分类稳妥地推动PPP资产证券化,严格筛选开展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完善工作程序,着力加强监督管理。这次的PPP资产证券化产品,覆盖了交易所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ABS)和银行间市场的资产支持票据(ABN)。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进入全国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的PPP项目达到12700个,入库项目所需投资金额约15.3万亿元。专家认为,面对如此巨大的融资压力,PPP资产证券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此外,资产证券化作为PPP退出机制的重要完善,对PPP中长期的发展起着注入流动性的关键作用,有利于改善PPP项目的融资,这也正有利于缓解当下金融去杠杆导致的信贷收紧以及利率上行对PPP造成的干扰。对比去年年底的通知,此次颁布的《通知》要点在于PPP资产证券化的扩容以及对监管要求的提升。 织梦好,好织梦

覆盖三类发行主体 重点支持国家战略 内容来自dedecms

区别于去年底试点只限于“项目公司”本身,此次涉及更多发行主体。《通知》对PPP项目参与各方开展资产证券化进行了全覆盖,大致分为三类发行主体:一是鼓励项目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优化融资安排。在项目运营阶段,项目公司作为发起人,可以按照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不同类型,以能够给项目带来现金流的收益权、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除了运营阶段,还将积极探索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期依托PPP合同约定的未来收益权,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大岳咨询总监毕志清表示,与去年通知中规定的“试点项目必须进入运营期”相比,PPP项目建设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在建设阶段进行直接融资,增加了建设期的融资渠道。中国投资咨询公司政府与公共咨询事业部总监朱磊认为,未来资产证券化将不仅用来解决社会资本资金周转及快速变现的问题,还将为项目自身融资提供解决方案,PPP项目的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拓宽。二是探索项目公司股东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除PPP合同对项目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质押等权利有限制性约定外,在项目建成运营2年后,项目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能够带来现金流的股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盘活存量股权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三是支持项目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开展资产证券化,在项目运营阶段,为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支持的各类债权人,以及为项目公司提供建设支持的承包商等企业作为发起人,可以合同债权、收益权等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天风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团队孙彬彬表示,目前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均以债权或收益权为基础资产,以股权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是本次财政部PPP资产证券化的一大创新举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PPP中心副主任郑大卫表示,全国PPP项目储备已达15万亿的规模,而且PPP项目融资期限长达10-30年,开展PPP债权资产证券化,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实现信贷资产的流转,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新增PPP融资,是金融机构必然的长期选择。在支持领域方面,《通知》明确提出优先支持水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行业开展资产证券化;重点支持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鼓励作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项目资产,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认为,激发社会资本参与PPP的热情,关键在于要有好的项目。为了增加高质量的PPP项目,应该避免出现形象工程,要更多地增加能够改善民生的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项目。在PPP支持“一带一路”方面,目前政府以PPP模式牵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机制逐步确立。2017年1月初,国家发改委会同外交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央行、国资委、林业局、银监会、能源局、外汇局以及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该项举措将致力并有效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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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隔离风险 打破刚性兑付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通知》中对强化监督管理体现在四方面:一是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风险隔离。《通知》要求,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要严格按照资产证券化规则与相关方案、合同约定,合理设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交易结构,通过特殊目的载体(SPV)和必要的增信措施,坚持真实出售、破产隔离原则,在基础资产与发起人资产之间做好风险隔离。中央财经大学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认为,和其他证券类的产品相比,PPP项目资产证券产品有较高的风险。目前,市场上已出现基础设施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实质性违约的案例。温来成表示,在现阶段,需要择优筛选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切实做好风险隔离安排。二是防范刚性兑付风险。《通知》指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由特殊目的载体(SPV)以其持有的基础资产和增信安排承担,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对此,孙彬彬称,目前交易所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发起主体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比较常见。《通知》则明确不得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偿付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公众,考虑到政府通常也是股东之一,这可能是为了防止以PPP资产证券化名义变相融资,隐性增加地方政府债务。三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部门要求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应做好尽职调查,确保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相关政策要求。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PPP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市场认可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相关信息,确保项目实施和资产证券化业务公开透明、有序实施,接受社会和市场监督。四是成本收益的合理分担。《通知》要求PPP项目公司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成本应当由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不得将发行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资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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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落地率有待提升 织梦好,好织梦

财政部报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审核纳入项目库的项目的落地率从2016年第四季度的31.6%提高到34.5%。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认为,我国PPP项目签约落地进展相对缓慢,部分项目无人问津,根本原因之一在于PPP项目作为一种新模式,仍处于摸索过程中,亟需找到项目参与各方的利益契合点。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杨枝煌认为,PPP模式尚未建立起高效的市场化委托代理机制,招投标机制仍然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从资金角度看,政府受限于融资平台整改和债务压力,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加上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从金融创新看,PPP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仍然缺乏更加有效的投资组合创新产品,影响了投资效率。此外,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在PPP项目推进中服务意识不强,甚至存在不作为的现象。这些因素都影响了PPP项目的落地实施。专家认为,此次《通知》加上今年4月发改委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与PPP资产证券化形成前端+后端有效互补,PPP项目有望加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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