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派智库! 手机版|微博|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派智库

今天是:

主页 > 评论 > 大事周报 > 【2017•第26周】八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性意见 促进分享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2017•第26周】八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性意见 促进分享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发布时间:2017-07-07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经网竞争情报中心 浏览:【字体:

国家发改委、网信办、工信部等八部门7月3日印发《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近年来,分享经济迅速发展,汽车共享、住宿共享、社区服务共享等新经济形态不断出现。分享经济目前已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腾讯研究院的《2016—2017分享经济发展研究报告》指出,分享经济产生四个新变化:一是供需双方从个体参与衍生出企业;二是出现了非闲置资源分享;三是单个分享经济平台开始生态化发展;四是由个人收入变成企业收入。

本文来自织梦

破除壁垒 为分享经济释放政策红利 dedecms.com

《意见》明确表示,要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清理规范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商事登记等事项,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同时,做好配套的税收征管措施、纠纷解决机制、评价指标等内容。在业界看来,此举无疑释放了降低分享经济准入门槛的利好信号,也正契合了李克强总理在6月21日提出要促进分享经济发展,便利人们生产生活的表态。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新红表示,我国分享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明显加快,国家政策的支持是重要原因。之前多项国家重大的方针政策明确表示要支持发展分享经济,多个部门也出台政策法规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此次《意见》出台更进一步明确分享经济未来的发展,为分享经济释放政策红利。 事实上,发达国家也陆续出台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韩国首尔2012年提出建设分享城市计划,英国政府2014年提出打造分享经济全球中心,澳大利亚悉尼2015年将汽车使用共享列入悉尼2030规划,欧盟2016年出台了《欧洲分享经济议程》。我国发布的《意见》是全球第一份从国家层面制定的政策文件,重点从加强分类指导、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协同治理、强化发展保障等方面提供指引,是推动分享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顶层制度安排和政策创新。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指出,《意见》的一大亮点是引入了平台企业这一主体,平台代表着社会治理,社会可以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发挥其独特作用,调动了政府的、社会的和市场的协同治理,既保证了国家利益和效率,同时又有利于发挥平台的积极性,分担治理责任,同时又能保护消费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表示,将鼓励和引导分享经济企业开展有效有序竞争,切实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营造新旧业态、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姜奇平认为,分享经济领域对反垄断问题应该持审慎态度对待。对于分享经济平台垄断的防范应从互联网平台及平台应用两个角度来看。互联网的特征主要是平台企业相对集中,而平台上的增值应用可能是完全竞争状态。也就是说,平台竞争是一回事,但在平台之上,应用的竞争更为重要。因为这些应用可以通过竞争提高效率,产生增值服务;而且平台汇集了消费者需求,使新的业务更加贴近消费者,也更加符合政府倡导的高品质服务,这就不具备垄断所带来的危害。 本文来自织梦

分享经济潜力巨大 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织梦好,好织梦

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融资规模约1710亿元,同比增长130%;2016年我国参与分享经济活动的人数超过6亿人,比上年增加1亿人左右;分享经济的提供服务者人数约为60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0万人;分享经济平台的就业人数约585万人,比上年增加85万人。除了体量与规模的领先,我国分享经济渗透的领域也非常广,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目前,分享经济已经覆盖了生活服务、生产能力、交通出行、知识技能、房屋住宿、医疗分享、资金分享等领域,同时企业端市场也在逐渐成形。张新红预计,未来分享经济年均增长超过40%,2025年将占据GDP的20%以上,分享经济将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未来5至10年将会出现五家以上巨头平台型企业,到2020年,分享经济提供服务者人数有望超过1亿人,其中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人。腾讯研究院院长郭凯天指出,借助于分享经济的各种创新模式,大量的经济剩余被整合起来,在全社会范围内重新对接供需,于是就产生了新的经济效益。张新红认为,从中长期看,分享经济还有一些新的关注点:一是分享续航,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二是推动转型,包括从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转型、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型和从管理型政府向网络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三是对大数据应用的推动;四是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深远影响。分享经济作为互联网经济的一种,所具有的虚拟性、全球性、高效性的特点和利用网络数据传输进行交易的运营模式,决定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监管必然面临新难题。结合其他国家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在鼓励企业发展分享经济的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需要注意到分享经济存在的一些问题。ThoughtWorks总监咨询师熊节认为,一是公共责任的缺失问题。二是对应的超额利润并未被“分享”给真正提供服务的劳动者。三是保护劳动者及消费者安全的责任缺失。对此,熊节建议,要防范分享经济发展存在的潜在风险,首先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建设与移动互联网时代相匹配的技术手段,改变各地监管各自为政的局面,对基于互联网经营的分享经济企业实行全国统一管理,直接从企业总部获取第一手营运数据,根据数据依法、如实收取税费,并基于大数据分析对行业进行统筹管理。其次,要将安全、用户隐私乃至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落实到企业主体身上,杜绝企业以“分享”为由推卸社会责任。最后,要着力维护分享经济形态中劳动者的权益,约束企业随意操纵定价、榨取劳动者利益的行为。唯有政府监管部门负起责任,做好监管工作,方能确保分享经济健康发展。

内容来自dedecms

此外,原中国工程院副院长田红旗表示,共享经济作为新生事物,还存在个人诚信体系不健全、信息基础配套不完善等问题,要建立起各行各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实现多部门、跨地域、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的共享机制。同时,积极打造或引进专业的信用服务公司,构建用户信用评级系统,将分享经济交易中的诚信者和欺诈者纳入信用体系建设目录中。但在张新红看来,分享经济的这些问题更多是表面上的,根本矛盾在于信息生产力与工业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我们正在进入信息社会,发挥决定作用的是信息生产力,但原有的生产关系,包括社会制度、法律法规、管理方法都是在工业化大生产条件下形成、为工业经济服务的。此外,还有信息社会需求与工业社会基础之间的矛盾、信息经济活动与工业经济思维之间的矛盾,转型过程中必然会有不适应。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