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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37周】欧盟对华光伏“双反”措施改为最低限价 仍存博弈空间

发布时间:2017-09-22 作者:派智库 来源:未知 浏览:【字体:

9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华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期中复审调查终裁公告,决定改变措施的形式,在措施剩余近一年的执行期内,将原先的价格承诺方式替换为最低限价。受欧美等国频繁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影响,我国出口的光伏组件在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后失去竞争力,对欧美出口持续下跌。数据显示,2010-2011年,我国最大的光伏电池出口市场是德国,但从2013年开始,德国、荷兰和意大利等传统市场占我国出口份额大幅下跌,日本转而成为我国主要的光伏出口市场。由于中欧之间在光伏领域摩擦较为严峻,此前欧盟对中国出口到欧洲市场的光伏产品实行“双限”,既限定最低价格、也限定出口数量。目前通过中欧双方协调,在期中复审调查程序中,欧委会用不受数量限制的最低限价方式替代价格承诺,并逐步调低最低限价水平,这为推动中欧光伏贸易尽快恢复到正常市场状态迈出积极一步。最新的最低限价将适用于仍在执行价格承诺的企业和自愿退出价格承诺的企业,但不适用于因违反价格承诺而被取消承诺的企业。之前,欧盟通过第三国比价的方式单方面设定产品价格,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均没有协商的余地。现在,由中欧双方共同协商产品最低限价,对中方企业而言,保住了欧洲的市场。对欧盟而言,也满足了部分诉求,是双赢的结果。但最低限价当中也存在博弈的空间,什么样的限价才是最合适的?可能还需要各方努力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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