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派智库! 手机版|微博|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派智库

今天是:

主页 > 评论 > 大事周报 > 【2018•第19周】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加强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指导意见

【2018•第19周】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加强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18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经网竞争情报中心 浏览:【字体:

5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指出,应加强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推动国企降杠杆。这是一个多月以来,中央会议第二次就国企降负债和去杠杆作出部署。此前4月2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也明确,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企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

dedecms.com

国企降杠杆初见成效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北京科技大学企业与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何维达分析,两次会议的密集关注体现了中央对国企降杠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高度重视。当前不少企业债务和杠杆率高,这可能产生一定收益,但同时也带来较大风险,且最终可能由银行买单,对整个金融系统产生不良影响。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表示,对国企负债率进行约束,一方面是促进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从国资监管角度说,也是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大举措。缺乏对国企负债的刚性约束是国企杠杆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在3月底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新任央行行长易纲指出,中国经济宏观上仍存在着高杠杆风险,特别是企业部门的杠杆依然较高,部分国企杠杆居高不下,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问题显现,居民部门杠杆率较快上升。要完善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国企的负债约束。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表示,国企去杠杆是目前经济工作的当务之急。资产负债约束有望给出国企资产负债的上限标准,结构性去杠杆和分类管控则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对国企去杠杆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表示,国企资产负债率高的行业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杠杆运行的性质,需求疲弱时易出现产能过剩。因此,需分类加强国有资产负债约束。加大国企去产能力度,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等措施,有序降低国企负债率。近年来为降低国企负债率,监管部门已出台多项措施,并已取得一些成果。国资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9%,较年初下降0.4个百分点。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3月末,国企资产总额164万亿元,负债总额106.6万亿元。经计算可得,3月末国企负债率接近65%。这一数据尽管比2017年6月末65.6%的数字有所降低,但和国内企业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偏高。例如,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3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6.4%。也就是说,国企负债率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8个百分点以上。根据同花顺数据,截至4月29日,已披露2017年年报的877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0.57%,与2016年相比有所下降。2016年同期,861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1.35%。中金公司认为,政府主动引导降低国企杠杆水平,有利于引导提升效率、降低全社会平均融资成本、增加民企融资机会,有利于已处于行业优势地位、有实力进行行业整合的龙头企业。另外要注意国企杠杆偏高需要综合措施来应对,特别是继续推进国企改革、改善实体与金融国企的治理结构、推进更加市场化的企业行为。专家指出,本轮国企去杠杆是在中央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2018年重要任务时提出来的,同时新一轮国企改革也正处于攻坚突破的阶段。在此背景下,去杠杆的推力可能会更强。不久前,国资委已明确表示,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到2020年央企平均资产负债率比2017年底再降低2个百分点。随着一系列更具体、更有力的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措施落地实施,国企去杠杆有望取得实质性突破,并探索建立起长效机制。 copyright dedecms

国资改革纵深推进

dedecms.com

此次会议强调,要坚持全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通过建立和完善国企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标本兼治,促使高负债国企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全覆盖”是指要将所有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所有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监管。“分类管理”是指要根据国有资产的差异性,按照不同国有资产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包括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国资分类、金融与非金融国资的分类,及企业层面公益性国企与商业性国企的分类。吴琦认为,内部治理主要是指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自主去杠杆,降低资产负债率。具体看,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以强化资本管理为准绳,严格控制增量债务,形成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另一方面是以优化债务结构为主线,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通过市场化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国有资本存量,积极稳妥推进债务重组;通过兼并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而外部约束则是指国资监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等对国企资产负债率形成的政策激励和考核监督。内部治理不仅需来自监管机构的约束和考核,也需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权,避免过多行政干预;而外部约束旨在推动企业进行内部治理,强化自我约束,主动降低资产负债率,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下一步,应促进国企主动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表,建立针对国企资产负债率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此外,此次会议强调,将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一表态也被业内看做是我国正加速把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国企监督管理职能集中在国资委的实际表现。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也在加速推进国资委对国企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放权”改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将制定国企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管住国资委过度干预国企的“手”,赋予国企更多自主权。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清泰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关于国企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特别值得注意:一是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为主,二是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三是发展混合所有制。在这三者之中“管资本”的改革是处于基础地位。周丽莎表示,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是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内在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从目前看,地方推进较快,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比例已达90%左右,涵盖金融、文化等多个领域。如,深圳早在2006年就将市党政机关所属300多家企业划归深圳市国资委,目前已基本实现集中统一监管;上海2016年将市属金融机构移交国资委统一监管。相对于地方政府,中央层面推进缓慢,还有一些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处于政企不分状态。周丽莎表示,下一步,中央应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具备条件的进入产业集团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由产业集团或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尽快实现国有资产出资人专业监管全覆盖。

本文来自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