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派智库! 手机版|微博|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派智库

今天是:

主页 > 评论 > 中国经济 > 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7-01-06 作者:派智库 来源:吉林金融研究 浏览:【字体:

[摘要]金融能够通过改善最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减少收入分配不平等,从而降低贫困率;也能够通过促进资本积累、推动技术创新影响经济增长,进而缓解贫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全国扶贫对象最多、贫困发生率最高、扶贫工作难度最大的地区。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体系,对于增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针对特困地区金融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

织梦好,好织梦

  (中经评论·北京)一、当前金融在支持精准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扶贫信息共享不充分影响金融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
  
  
一是目前金融机构、扶贫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扶贫信息系统不统一,且未能完全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扶贫信息的缺失和共享不充分导致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推进慢。二是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的差异较大,金融扶贫需求不尽相同,即使明确金融扶持对象大致范围,但对于贫困对象分类、贫困程度和致贫原因等深层次识别还不到位。加之,目前未建立金融精准扶贫统计制度,不能动态掌握贫困对象的金融需求及发展变化情况,金融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和分类扶持存在一定难度。
  
  (二)激励措施与风险分担不健全影响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
  
  
一是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差别化监管政策等扶持政策主要支持地方法人类金融机构,缺乏针对性的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激励非法人类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二是基层商业银行未制定专项扶贫考核管理办法,大多按普通信贷标准发放扶贫贷款,绩效计提和风险追责视同一般贷款管理,风险与收益倒挂,影响金融机构开展扶贫的积极性。有的商业银行虽然制定支持扶贫的工作计划,但要求扶贫资金“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影响信贷人员对扶贫类贷款投放的积极性。三是贫困地区受地方财政限制,难于大范围推动设立担保金、风险补偿金等,在缺少一定风险补偿和担保的条件下,金融机构参与扶贫开发的动力不足。四是农业保险市场建设滞后,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不足,风险覆盖面和覆盖率较低,影响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的意愿。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三)部门间协调与配套机制不完善影响金融扶贫整体效应
  
  
一是金融精准扶贫涉及地方政府、扶贫、财政、农业、统计等多部门,但目前各部门缺少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扶贫定位,部门间沟通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制约金融扶贫的推进力度。二是财税金融配套措施尚有待完善,存在安排扶贫贴息资金或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占比偏小,到位慢情况,不能满足信贷贴息需要,难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投入作用。三是政府扶贫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效衔接不够,金融扶贫整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二、加大金融精准扶贫的相关建议
  
  (一)整合扶贫信息资源,提高信息系统共享水平,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
  
  
一是探索实现扶贫部门、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扶贫信息系统的对接和共享,完善贫困对象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实施信息动态维护和管理,实现金融扶贫对象“有进有出”。二是探索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统计监测制度,对金融扶贫开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有效识别并动态掌握贫困农户和产业的金融需求及发展变化情况,使金融精准扶贫可识别、可统计、可跟踪、可监测。 内容来自dedecms
  
  (二)注重金融机构可持续经营与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相互关系,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
  
  
一是发挥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等金融机构扶贫主体作用,鼓励各地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积极参与,并在加强监管和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进入扶贫开发,完善金融供给主体,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推进对各类金融扶贫主体的政策引导和效用评估,制定专项扶贫考核管理办法,健全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工作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加强财税金融扶贫政策的相互配合和有效对接,通过信贷政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金融扶贫。
  
  (三)精准施策、切实推进,进一步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
  
  
一是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鼓励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多种形式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金融扶贫工作的指导,促进配套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二是制定差异化金融扶贫策略,做好优势产业发展引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额信用贷款助推的扶贫路径,通过金融支持生产生活,带动一批贫困农户创业就业。

copyright dedecms


  
  (四)统筹规划,确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信贷资金持续增长
  
  
一是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汇报,把金融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作为支持社会经济发展重要内容,适度倾斜信贷规模,积极调配金融资源,编制专项信贷规划,确保实现贫困地区贷款稳定增长。二是对贫困地区要实行差异化的信贷管理制度,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重点在适度降低贷款门槛、创新担保方式等方面实现突破。贫困地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力争实现每年新吸收存款用于当地的比例不低于70%。三是完善授信模式,提高对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实际,适当降低授信门槛,改进贷款营销模式,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对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下放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优势主导产业、特色农业等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限,建立权责结合的激励机制,调动贫困地区分支机构的开展信贷业务积极性。
copyright dedecms

  
  (五)搭建平台,构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创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示范区”。支持片区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人民银行、扶贫办、财政局、金融办、银监分局共同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领域和具体措施,加快推动工作开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区域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政策,并督促、引导金融机构贯彻实施。要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反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上级部门提出可具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二是将扶贫开发工作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创建和培育工作相结合,突出扶贫开发重点领域,加强扶贫、财政、金融政策协调配合,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探索建立符合贫困地区特点的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新机制、新模式,推出和推广一批有特色、有效果、可复制、易推广的创新型金融产品,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创造经验。 copyright dedecms
  
  (六)积极发展连片特困地区保险市场,为贫困地区提供保险服务和风险保障
  
  
鼓励各类保险机构在连片特困区域设立基层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保险深度和密度。提高贫困地区保险服务质量,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各保险公司要积极创新保险险种,积极针对连片贫困地区特点探索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重点发展特色种养业保险,增强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同时,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在有条件的县建立小额保险保费补贴扶贫机制。
  
  (七)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发展
  
  
一是推动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运作,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农村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并加强对民间融资进行专项统计,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二是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经营规范、发展前景好的生产经营主体的投资。三是鼓励各类社会经济组织通过债券或参控股等投资方式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四是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投入力度。五是鼓励发展融资租赁、票据等融资业务。
copyright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