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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策“供给侧”改革促进企业持续节能

发布时间:2017-07-06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 浏览:【字体:

[摘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我国能源发展的第一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转方式”和“降成本”的重要抓手。在经历了从节能1.0时代的“管”和2.0时代的“推”之后,我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未来,节能3.0时代,技术创新、系统优化和工艺改进成为企业节能挖潜的重点,节能政策体系也要随之进行一系列调整和创新。未来,政府应强化法律和标准对于企业的约束、释放有利于节能的价格信号,以激发企业节能的内生动力;依靠市场和社会力量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节能服务,为企业创造更好的节能外部环境。 织梦好,好织梦

  (中经评论·北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我国能源发展的第一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转方式”和“降成本”的重要抓手。在经历了从节能1.0时代的“管”和2.0时代的“推”之后,我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当前节能工作正在迈向以“技术创新、系统优化、工艺改进”为主题的3.0时代,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如何通过改革为节能注入新的活力、应建立何种政策机制才能保证节能的持续推进,是政府亟待解答的重大命题。
  
  一、节能3.0时代,节能形势更为艰巨,任务更为复杂
  

  节能1.0的“管”和2.0时代的“推”,使得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但节能工作也面临“浮财”基本扫尽、技术潜力明显收窄的问题。节能1.0时代,政府通过建立国有企业能源配额管理和考核制度等行政指令性手段,严格控制企业用能行为,增强了企业节能意识,全社会节能工作体系开始形成。在“十一五”以来的节能2.0时代,政府建立了法规、标准、行政、经济手段等一揽子节能促进机制,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普及了大量成熟节能技术设备,企业能效明显提升。然而,随着常规节能技术设备普及率的不断提升,2.0时代节能推进模式出现了技术潜力收窄、边际效益递减的问题,节能工作亟待开启新的篇章。
本文来自织梦

  
  节能3.0时代,技术创新、系统优化和工艺改进成为企业节能挖潜的重点,但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前所未有。节能2.0时代之后,成熟的节能技术设备已基本普及,3.0时代企业若想进一步挖掘提升能效的潜力,必须立足于应用更前沿、创新型技术,在全生产系统层面重新优化能源的配置,以及尝试革命性工艺改进。然而,在节能重点由点转面、由浅入深转换过程中,可供借鉴的现成经验越来越少,技术门槛提高、投资规模和投资风险加大,企业在人才、资金、技术上的储备往往难以支撑。
  
  新常态下能源价格走低以及高耗能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节能投资意愿。经济新常态下煤炭、石油等主要能源价格持续走低,虽然缓解了企业能源成本方面的压力,但客观上也降低了节能项目的投资收益,使得企业普遍缺乏节能投资的主观意愿。更为严峻的是,基于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节能项目,通常需要5―10年甚至更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应用条件更高、不确定性更大。由于当前高耗能行业发展的整体状况并不明朗,出于对未来的担忧,大多数企业在节能决策时都处于“纠结”心态。

织梦好,好织梦


  
  二、节能2.0时代政策“供给”已不适应3.0时代实际“需求”
  

  2.0时代的节能技术服务模式已不能满足3.0时代企业深度挖潜的需求。在节能2.0时代,政府为企业节能提供了例如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能源管理师培训、发布《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等方面的技术和信息服务,这些都为企业找到节能潜力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在节能3.0时代,企业节能挖潜的途径不再是简单的更换设备,也不再局限于某一工艺环节,节能潜力更为隐蔽,需要专业化的团队、通过精细化的诊断、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才能找出。从这一角度来看,当前政府出台的政策机制以及其设计和实施方式,仍显得比较粗糙、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2.0时代的节能政策体系对企业最终决策的支撑作用仍显不足。3.0时代企业节能改造将由局部转向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除了经济效益以外,企业决策层将更加关注项目的成熟度、安全性和对正常生产的影响等问题,因此案例宣传、第三方效果核查等机制对推进高层决策尤为重要。然而2.0时代的节能政策体系总体侧重于技术因素,即帮助企业分析能效水平及发现节能潜力,而对于技术在行业内的应用情况及其能带来的综合效益分析(包括对产品质量的改进、对生产稳定性的提升等方面)都不够充分,未能消除企业决策的顾虑。另一方面,在“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退出之后,节能市场信号进入相对“真空”时期,急需制定进一步调动企业节能内生动力的政策机制。 copyright dedecms
  
  2.0时代对节能市场机制的培育和市场监管已不能满足3.0时代节能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需求。随着全社会节能意识的提升,以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融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为代表的节能市场机制正在蓬勃发展。然而,节能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必然会遇到既有制度环境约束,也必然会出现市场乱象。例如,节能服务公司在为企业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时遇到的融资难、合同履约难问题,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存在能力不足问题甚至发生的欺诈行为,严重干扰了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这些现象说明当前政府对于节能市场机制迅速发展的准备不够充分、对于节能市场秩序的维护不足。
  
  三、节能政策要由“政府+”向“市场+”模式转变
  

  节能进入“深水区”,简单易行的手段越来越少,政府直接干预的空间越来越小,“政府+”的节能推动模式难以为继。在此背景下,节能政策的设计思路和体系架构要进行重大调整,在深刻把握3.0时代节能形势和企业实际需求基础上,重新审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实施节能政策的“供给侧改革”,由“政府+”向“市场+”模式转变。 本文来自织梦
  
  第一,尊重市场规律,创造市场机会。充分利用节能具有的市场属性,通过调整市场信号来优化节能成本效益,调动企业自主节能积极性。激发企业节能的内生动力是可以通过价格信号调整等经济规制手段来实现的。在政府简政放权背景下,政府应尽量减少对于企业微观决策的干预,转为更多利用价格信号调整的方式,例如,以能源税、用能权交易、能效电价等经济手段来放大节能行为的成本效益,从而让企业“想节能”。
  
  第二,激发市场活力,依靠市场力量。鼓励节能技术和咨询服务机构以“私人订制”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服务。在节能3.0时代,企业节能的技术门槛更高,不能再通过传统的统一化、集中式的方式来推动,而是应由专业化的机构为企业提供“私人订制”服务,为企业量身定做节能方案。政府应致力于建立能效发展基金、能效保险等市场化节能新模式、新机制,依靠市场的力量以及自身调配资源的能力,调动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积极性,共同参与到帮助用能企业实现节能机会的过程之中。 第三,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缺陷。进一步完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政府规范和引导节能市场的作用。在依靠市场力量推进节能的同时,应强化政府监管和服务职能。政府应注重维护节能市场环境。首先要进一步完善能效标准体系、提升标准的先进性、加强节能监察及执法,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其次要规范和管理节能服务第三方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并出台相关服务指南、审核标准,建立服务质量的社会评议机制;第三,强化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和统计台账工作,确保能源消费数据可核查、可比对,为政府监管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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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三五”时期完善节能政策体系的建议及重点举措
  

  “十三五”是节能工作由2.0向3.0过渡的关键时期,节能政策体系要随之进行一系列调整和创新。应强化法律和标准对于企业的约束、释放有利于节能的价格信号,以激发企业节能的内生动力;依靠市场和社会力量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节能服务、破除融资障碍,为企业创造更好的节能外部环境。具体而言:
  
  (一)应强化法律、标准对于“市场+”节能模式的基础支撑作用
  
  
完善《节能法》、配套规章制度和能效标准体系,强化节能执法。尽快启动《节能法》的修订工作,组织力量深入研究《节能法》的修订范围、内容,明确规定重点用能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细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目标、评价方法、能源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专业资质和职责等内容。制定能源审计、能效对标等节能技术信息服务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加强对于节能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管,保证其服务质量。加强能效标准的宣贯工作,定期开展能效标准的执法工作,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将政府对于节能的规制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也让法律、法规和标准成为企业自主节能的基础和依据。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应充分、灵活运用市场价格信号提升企业节能自主性
  
  
扩展能效电价的应用范围,并建立健全配额交易机制和能源税收体制。“十三五”期间可根据水泥、电解铝行业实施能效电价的成功经验,将能效电价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展至钢铁、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建立能效优者享受廉价能源的激励机制。尽快完善我国能源定价机制和税收制度,做好清理不合理收费、降低交易成本的“减法”和反映能源稀缺性及外部成本的“加法”,落实已有节能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出台碳税政策。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对初始排放权取得、有偿使用、配额交易、排放权存续等重点问题进行充分研究并开展地区实践。
  
  (三)应鼓励社会化的节能咨询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综合诊断工作
  
  
开展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规划和成本效益评估内容的节能综合诊断工作,帮助企业深度挖掘节能潜力、选择适用的节能技术并测算其经济性。建立“能效‘领跑者’+能效对标+最佳案例宣传”工作机制,将能效对标活动与能效“领跑者”相结合,在筛选出行业内能效的“领跑者”之后,根据每个企业能效水平进行行业内能效排名,让企业决策者了解本行业节能发展趋势及与领跑者的差距。以“做解读、树榜样、给奖励”的方式循序渐进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强化能源管理体系培训,探索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与用能权分配政策相关联的激励机制,教会企业用好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让企业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真正获益。 dedecms.com
  
  (四)应通过能效发展基金、风险担保等方式,开拓企业节能融资的市场渠道
  
  
建立和开拓市场化的节能融资渠道是破解企业节能融资难与节能技改项目高收益矛盾的最有效途径。政府可以公私合作伙伴(PPP)、能效基金、风险担保等多种形式参与到节能融资市场当中,直接或间接为企业提供节能技改所需资金、并降低节能投资的风险,同时还能利用节能技改项目高回报所带来的收益,补充和扩大“资金池/基金池”规模以支持更多的项目,通过“注水”和“蓄水”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来自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行业协会专家也可结合自身知识背景,为节能市场金融机构提供政策解读、项目评估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以尽可能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