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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高频信息会放大认知偏见

发布时间:2018-05-15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浏览:【字体:

[摘要]把信息披露作为监管的核心机制,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和效率的一致性。只要投资各方所获得的信息相同,投资绩效的差异就只能归结为个体的能力与运气。这就是机会均等原则。然而现实中,网络连接中存在网络的外部性,一旦信息显示机制具有网络外部性,信息就会加速传递,并被快速放大。这种形式看似没有直接操纵信息和价格,但凭借互联网上巨大的外部性效应,足以客观上产生与信息操纵同样的结果。因此,笔者建议投资者少看精加工后的信息,多去追溯原始信息。 本文来自织梦

  (中经评论·北京)因互联网大大降低了信息搜寻成本,人们可以非常便捷地获取想要的信息,就能更好地作出正确的决策了么?这恐怕又是一厢情愿了。信息的高频传播,大大增强了投资者的认知偏见。原因在于高频传播让投资者根本来不及思考,不得不高度依赖经过筛选后的留存信息,这就为信息操纵留下了空间。
  
  买卖证券是投资者个人的事,只要证券市场上信息披露对每个投资者来说都是公平的,那么在投资者能理性决策的前提下,就得盈亏自负。所以,投资者实际上是个有门槛的角色。给定投资者都是有理性决策能力的人,那么证券市场的监管就是力求做到透明和交易公平,以最大限度防范证券欺诈和内幕交易。本质上,无论欺诈还是内幕交易,都是信息披露不实、不及时或不对称的问题。上市公司隐瞒信息或披露诱导性信息,都属信息操纵行为,严重的就牵扯到欺诈了。还有,信息只对一部分人披露,获得优势信息的人就获得了价格优势,这就是内幕交易。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会改变利益分配的格局:投资者的收益不再仅仅取决于自身的决策能力与运气,还取决于所得信息的质量和数量。

内容来自dedecms


  
  把信息披露作为监管的核心机制,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和效率的一致性。只要投资各方所获得的信息相同,投资绩效的差异就只能归结为个体的能力与运气。这就是机会均等原则。在缺乏证券监管的年代,公司、机构和一些优势投资者总能凭借信息优势操纵价格,获取暴利。做庄模式便是如此。因而,操纵信息就是操纵价格,这是能获取交易暴利的基础。当市场处于透明时,市场就是有效的,投资者一般来说都只能获取平均收益,这是市场机制的竞争作用的结果。因为同样信息下每个人的判断和决策能力不同,甚至运气也会影响投资绩效,一部分能力强的人可能会得到超过均值的回报。然而,当市场没那么有效甚至无效时,庄股就会横行,以操纵信息来操纵价格,获取暴利就会成为流行的交易模式。市场效率越低,投资者预期回报率就会越高,因为有很高的超额回报作为参照点,这大大扭曲了投资者的决策。 dedecms.com
  
  随着证券监管制度的日益完善,监管部门监管水平的日益提高,通过操纵信息来获取暴利的概率会持续下降。那么,在较为完善的监管环境下,投资者就能享受市场的均值回报了吗?也未必。除非投资者相信有效市场假说的信条,采取指数基金投资策略,或采取其他基金投资策略,否则,一旦投资者都靠自身去完成投资决策,即便市场是有效的,投资人获得平均回报的概率也可能不高,原因在于投资者的认知局限。当投资者选择基金特别是指数基金去投资时,由于能享受基金的资产组合管理风险的好处,就能克服个体决策所面临的特殊风险。这也是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喜欢选择基金产品的原因所在。在新兴市场,信息披露还很不完善,总还存在或大或小通过操纵信息来获取额外收益的机会,这就会诱导投资者更多地采取个体投资模式,而不选择基金产品。当然,发达经济体市场上机构研究能力强,对基本面分析比较到位,所以他们的产品设计能最大限度化解非系统风险。而在新兴市场上,那些机构可能也还在学习摸索之中,对基本面的研究常常不到位,这导致了机构投资的低效率,这会强化投资者与其交给机构打理还不如自己打理的念头。 dedecms.com
  
  所以,市场越成熟,机构越老练,普通投资者的个体投资模式就越难获利,对机构的依赖程度也会上升。散户太多体现的是一个市场的不成熟。但问题在于,信息披露不仅与内容、时间、形式有关,还与频率有关。在互联网还没有出现或者还不太发达时,大家依赖纸媒,信息扩散速度较慢,投资者有充分的思考时间,机构也容易作出理性判断,个体投资者也能避免过于冲动的风险。而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显示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依赖互联网信息来决策。那么,互联网大大降低了信息搜寻成本,人们可以非常便捷地获取想要的信息,就能更好地作出正确的决策了么?这恐怕又是一厢情愿了。
  
  网络连接中存在网络的外部性,一旦信息显示机制具有网络外部性,信息就会加速传递,并被快速放大。这时就出现了新问题。哪怕一个公司严格遵循了信息披露的制度要求,信息也可能会被操纵。假定某些人利用网络平台只推送对自己有利的分析,而屏蔽掉那些对自己不利的分析,在同样的信息披露条件下,由于网络的外部性作用,有偏信息能得到更快捷传播并左右投资者的决策。这就是网络时代新的信息操纵形式。这种形式看似没有直接操纵信息和价格,但凭借互联网上巨大的外部性效应,足以客观上产生与信息操纵同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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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有人会感到疑惑,既然公司已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披露相关信息了,为何经过网络媒介,信息就能被操纵?原因在于网络时代信息的高频传播,投资者根本来不及思考,不得不高度依赖经过某些筛选后的留存信息,这为信息操纵留下了空间。网络时代的人们并不会去完整阅读相关信息,而高度依赖精炼过的信息,这精炼过的信息究竟是什么来源?大多数人并不会去追究。想想看,你在朋友圈里转发信息时,是不是只看标题,内容都来不及细看?这些以短平快形式获取的信息,大大增强了投资者的认知偏见。
  
  看到了吧,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在网络时代选择规避网络信息反而是一件较为理性的事。从今天起,你能少看些推送,少看精加工后的信息,多去追溯原始信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