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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5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18-04-03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浏览:【字体:

  停车难一直是北京城市管理的难题。今日(30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中对停车管理、停车收费等热点话题都有了明确规定。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此次《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首先强调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坚持有偿使用、严格执法、共享利用、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其中有偿使用表明停车就应付费。同时提出,将停车工作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严格控制首都功能核心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机动车保有量,建立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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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停车位供给方面,条例规定,北京市停车设施实行分类分区定位、差别供给,适度满足居住停车需求,从严控制出行停车需求。居住小区内配建的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业主同意,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推进单位或者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交通运输部交通干部管理学院张庭柱教授指出,差异化管理是此条例解决机动车停放问题的一个特点。停放问题比较复杂,用一种手段难以解决。此条例的指导思想就是差异化,比如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之外,应该采取差异化管理;其次是错峰,拥堵时间段和非拥堵时间段的停放,也应该采取差异化措施;地面和地下,同样应采取差异化措施。地面的停放费用如果低于地下,车主都会选择停放于地面,所以,地面停放标准应该高于地下,引导车主停车于地下。另外,机关院里和机关外、小区里和小区外,特别是占路和不占路的,都在条文里采取不同的管制措施。 dedecms.com

  建立停车信用奖励和惩戒机制,将停车设施建设单位、经营单位、停车人等的良好行为、违法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可以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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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不得在未取得所有权和专属使用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位。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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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此次条例还提出,鼓励对违法停车、违法从事停车经营、擅自设置障碍物等行为进行举报;鼓励开展维护停车秩序等停车志愿活动;倡导、宣传有位购车、合理用车、绿色出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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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庭柱表示,解决停车难问题除了完善法律规章,还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建共治。这次立法朝着该思路,用组合拳的方式,动员社会各个部门、各级组织,包括社团、居委会等都提到了。这对今后立法有样板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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