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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人、用好人、留住人山西正努力做好“人才”文章

发布时间:2017-03-30 作者:派智库 来源:山西新闻网 浏览:【字体:

  

  近年来,人才在我省区域发展中的战略性作用不断凸显,但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人才队伍建设仍然存在总量不大、结构不优、创新创造能力不强,领军人才稀缺,区域人才竞争力偏弱,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等问题。骆惠宁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山西地下地上资源十分丰富,第一位的最宝贵的资源是人才资源。只有激活人才资源,其他所有资源才能转化为发展优势”;楼阳生省长强调:“山西创新驱动发展动力不足,核心在于高层次人才短缺”。3月9日,山西省委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省首个针对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文件,有一系列重要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实施意见》共7大部分31条政策举措,涵盖了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保障等工作机制。3月29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白秀平,省委人才办主任张其光等,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亮点1 取消“控编进人卡”和“进人计划卡”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将按照“政策性安置优先、招录招聘为主、市场调剂补充”的原则执行,当年新进人员不超过上年度自然减员人数,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其中政策性安置在15%左右,公开招录80%以上,市场调剂量控制在当年新增人数的5%以内。人员计划分解权限下放到各市和省直主管部门,今年全省人员计划下达单位从往年的1412个减少到112个(11个市和101个省直主管部门)。目前,省委组织部正在加快下放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任免、调动权限,实现由用人单位自主选人用人。公务员招录工作方面,优化招考流程,简化考录环节,明确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等各环节时限,大幅压缩公务员考录周期,从发布公告到正式上岗控制在180天以内,比原来缩短了一个半月,为用人单位和考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今年,在全省部署了2个试点,即高校和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编制备案管理试点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取消行政级别、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模式改革试点,推动事业单位自主用人和去行政化改革。事业单位编制计划内增人可自主组织公开招聘,自行决定招聘方式、岗位条件、招聘批次、规模时间,省人社厅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引进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和进行专项招聘。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以及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亮点2 职称评聘“4个取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白秀平介绍:《实施意见》彻底取消了附着在职称评审上的一切非专业条件。从今年开始,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价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初、中级职称评价取消外语考试要求;高级职称评价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人员取消外语考试要求;其他人员凡不以外语作为工作必备条件的,原则上也要取消外语考试要求。应用型人才职称评价取消论文限制性要求,代之以体现专业技术业绩水平的产品研制、技术推广、专利、病历、教案等成果作为评审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不受用人主体岗位设置的限制,实行“个人自主自愿申报、社会公开公正评价”。同时,在岗位聘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岗位聘任制和聘用任期制,实现“能者上、庸者下”的职称岗位动态调整。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岗位设置等条件限制,破格晋升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高技能人才可直接参加对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亮点3 打通政企人才流通通道为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所有制、人事关系等制约,消除人才流动障碍,实行“顺向流动市场配置办理,横向流动单位协商办理,逆向流动科学调控”,打通政企人才流动通道,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和多点教学等工作,支持科研人员携带科研项目或科技成果离岗创业;高等院校可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入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放宽艰苦边远地区招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学历、专业、开考比例等限制条件,提高从政府购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定向招录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引导鼓励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干部离岗创业,这项改革属我省首创,意在盘活党政机关人才资源,鼓励优秀人才向市场流动,支持他们创办、领办和组织牵头发展实体经济。亮点4 人才引进保障做到家对能够引领全省产业发展、带动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领军拔尖人才,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引进方式,由省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根据引进人才的专业经历、技术贡献,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务岗位已满的事业单位可特设岗位聘任,要做到“虚位以待、随到随聘”。企业引才所需费用可全额列入经营成本,事业单位引才费用可从事业经费中列支。实行“绿卡”制度。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晋工作,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居住地,由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周转房。随迁子女可在省内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就读,随迁配偶暂时未落实工作的,先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邀请海内外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吸引更多创新要素和优秀人才向我省集聚,大幅提升山西的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走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新路。亮点5 激励科技人员跳起来“摘桃子”加大科研人员薪酬分配倾斜力度,在实行财政工资总量包干改革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医院等事业单位开展绩效工资改革试点,可在全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5倍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工资总额。并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方式,试点单位对“高精尖缺”人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协议工资制或年薪制;对因重大科研任务、科研项目等临时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在项目周期内实行项目工资制。将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所得净收益中用于奖励课题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研发团队的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50%提高到70%。亮点6 人才专项资金要领先中部六省《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省市县三级财政人才专项资金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领先中部六省”的人才发展资金投入目标。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选择若干试点单位,试行科研项目牵头人(单位)先行自主融资、政府全额担保贴息、科研成果收益偿还与政府宽容失败、共担风险政策相结合的新机制。打破科研经费“吃大锅饭”的体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着力拓宽科研经费来源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项改革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独创性、探索性和针对性,对解决人才投入不足、投入渠道单一、资金使用效益不佳等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针对我省长期以来存在的人才培养和使用结合不紧密、专业学科设置和市场需求脱节的现象,《实施意见》提出,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第三方评估,加强毕业生就业稳定性监测,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和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要调减直至取消招生计划,通过市场就业信息的反馈和调节,支持和帮助高等院校提高毕业生在就业市场的有效供给率和就业成功率,优化人才培养和供给结构,从源头上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针对我省高端人才匮乏、支撑产业发展的人才短缺、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和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和“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三晋首席技师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急需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亮点7 开发区推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开发区改革在我省转型综改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省将创新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实施职员制改革,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全员岗位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充满生机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引领各类开发区大胆创新、率先突破,构建更灵活、更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推动全省开发区二次创新创业。 dedecms.com

  本报记者 张晓鹏 内容来自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