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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山西省委:建议省内全面取消就医转诊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29 作者:派智库 来源:山西新闻网 浏览:【字体:

  当前,我省不论是城镇医保还是新农合制度中都有就医转诊的强制要求,在病人转出县(市)区到其他医院治疗时,都需要在当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在相应管理机构备案。究其初衷是为了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引导群众“身边就医”的观念,合理引导病人,尽量在当地救治,这样一方面便于管理,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医疗资源,促进当地医疗水平的提高。然而,就我们调研来看,目前群众对转诊制度诟病颇多,已成为群众看病的制约因素,与深化改革的宗旨不符,建议取消。理由如下:一、不论是城镇医保还是新农合,都规定不同级别的医院就医报销比例是不同的,越往上报销比例越低,这本身就是经济方面最有效最合理的医疗分流。开具转诊证明是一种行政计划介入式的干预,不但达不到应有的目的反而会形成新的制约因素,不简捷、不便民,无形中还滋生人为阻碍。二、实践证明,转诊制度没有起到合理分流的作用,各大医院、医疗条件好的医院仍然人满为患。追根到底是我们的医疗资源、医疗水平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医疗资源的要求与渴望得不到满足。其实,在当地卫生医疗机构就能看好的病,老百姓是不会非要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三、群众应该有选择就诊医院的权利。医院之间有优劣高低,群众有选择就诊医院的权利,并且不局限于本区域。这方面也不存在异地就诊报销的技术问题,各地区制定好报销规则、报销比例就可以,老百姓就医后,按所就诊医院级别报销就可以。四、因转诊程序繁琐,往往会贻误患者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而且转诊权利掌握在少数医院手中,也滋长了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本栏稿件由本报记者雷清明、王佳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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