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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揭牌提供优质互联网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17-06-23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东方网 浏览:【字体:

  

  图片说明:“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揭牌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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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记者刘晓晶6月22日报道:今天下午,“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揭牌仪式暨“互联网+法律”大数据服务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作为首家建立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的政法高校,华东政法将立足学校学科优势,优质、厚实和持续的法学资源,整合社会上的有关力量和资源,为社会各界,尤其是从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个方位提供全面、及时、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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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服务社会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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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利用互联网创新法律服务,已经成为当前法律服务业面临的一道新题目。当前,线上互联网法律服务者众多,推出互联网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和服务的对象等也多种多样:律所积极推动,主要包括律所推出的各种线上法律“云服务”、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开发电子合同签署系统、网上寻找案源、创办公众号讲法律知识、建网站提供公益法律援助等形式;律师协会、公证单位推出的互联网培训、微信预约等服务,法院推出的“E送达”和网上诉讼服务;高校和科研机构形成了互联网法律大数据联盟,发挥协同作用;直接或间接投资已进入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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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互联网法律服务思维和模式也不断转变。有调查数据显示,当前线上法律服务主要是以互联网为工具,用户为平台,汇聚律师和客户,解决双方信息沟通问题。此类服务模式单一,基本属于“律师库+在线咨询”。近年来,也有类似易法客、iCourt等机构选择某一切入点或是某一领域进行了有益尝试。 copyright dedecms

  高校发展线上互联网法律服务具有极大优势,可充分利用政府、律所、互联网公司、宣传媒体等相关资源协同创新,形成“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共建、共享工作体系,最大限度集聚法律信息资源,实现多汇聚,发挥“平台+”理念,形成“平台+产品”“平台+信息”“平台+精英(律师、法官)”“平台+指数”“平台+智库”“平台+学科”“平台+教育”“平台+文化传承”“平台+社会服务”“平台+国际交流”“平台+资本(风险投资)”立体化综合性汇聚系统。可在服务学校学科发展决策咨询、服务国家法治战略公众法律需求方面精准发力。 本文来自织梦

  在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曹文泽看来,建设“大数据平台”是强化高校社会服务功能,整合优势资源,创新共享发展生态的有益尝试,也是促进协同,推动学校与社会各界构建“共建共享”新型合作关系的重要实践。 本文来自织梦

  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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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以“一框三云八场景”为框架。“一框”指搜索框,实现法律信息的汇聚、开放、共享,通过“一框”打开法律之窗,推开法律之门,打造法律话语、产品、发展、市场在网络平台上的“旋转门”。“三云”是开三朵云。第一朵云“法问云”,第二朵云“法库云”,第三朵云“法例云”,“八场景”指以“人为核心”,以“用户为导向”构建八个主要场景,即“链机构”“查法条”“寻案例”“学课程”“看图书”“找律师”“聚智库”“用数据”。 本文来自织梦

  曹文泽告诉记者,“互联网+法律”大数据平台将打造成未来线上法律服务的综合枢纽、法治话语的集散地、法治产品的接入口、法治发展的体验馆、法治市场的交汇所。借助法学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在互联网+法律领域内提供更精细化、专业化的服务;降低法律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提供系统化合作机制,持续服务能力,成为社会治理法治化工具。平台将力争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互联网法律服务,最新最全的法学相关课程资料,最内行高端的法律相关信息、咨询意见和智库决策参考,最权威及时的互联网法律大数据报告,最便捷可行的法治相关解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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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今后平台建设,曹文泽表示:“高校办互联网法律平台也不是封闭的,需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开放才有出路,合作才能共赢。”大数据平台是开放的平台、合作的平台、共享成果的平台,参与到平台建设中的所有单位和机构,既是服务者,更是建设者。在功能定位上,平台将更加注重加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同社会各界的合作,对接法治建设的新发展、新需求,更好实现平台的精准服务,着力打造包容开放、融合创新的新型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公检法司强化联动,与行业协会、企业对接合作,与律协、律所加强联动,进一步加强与互联网其他领域的单位、机构对接合作。 copyright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