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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60万吨/年以下煤矿将全部退出

发布时间:2018-01-23 作者:派智库 来源:山西新闻网 浏览:【字体:

  本报讯(记者贾蕴)近日,省政府《关于推进煤矿减量重组的实施意见》提出,两年内,60万吨/年以下(不含60万吨/年)煤矿实施减量重组,力争2020年底前6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单一煤炭企业生产建设规模力争达到300万吨/年以上。此次重组范围包括我省境内合法生产建设的煤矿,其中列入《山西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计划2018 -2020年关闭退出的煤矿参与减量重组的,减量重组后减少的产能原则上不得少于实施方案明确的煤矿关闭退出产能。在重组方式上,优先鼓励资源相邻煤矿进行减量重组,允许资源不相邻的煤矿进行异地重组;从严把握露天煤矿减量重组,只能以现有的合法露天煤矿为保留煤矿进行重组,重组后煤矿能力不得小于500万吨/年;鼓励300万吨/年以下的煤炭企业进一步进行兼并重组。我省规定,各市和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所有参与减量重组的煤矿,减量重组后核减的产能总量力争不低于重组前各煤矿能力总和的20%;单个减量重组保留煤矿能力应低于重组前各煤矿能力总和,且能力档次应符合《煤炭工业矿井(露天)设计规范》有关要求;大型煤矿重组中小型煤矿的,核减的产能最大不超过被重组煤矿能力之和;减量重组保留煤矿服务年限与重组前煤矿已服务年限之和原则上不低于20年,重组前煤矿已服务年限可选择服务年限较长的煤矿计算,按原相关证照载明的首次生产时间界定。我省要求减量重组保留煤矿应妥善安置被重组煤矿职工,将职工安置作为重中之重,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文来自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