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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份全省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7-10-10 作者:派智库 来源:山西新闻网 浏览:【字体:

  

  2017年9月份受理情况咨询62%投诉34%举报4%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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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2017年9月份,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7532件,同比增加0.05%。其中,咨询4666件,同比减少0.68%,占受理总量的61.95%;投诉2546件,同比增加6.71%,占受理总量的33.80%;举报320件,同比减少22.71%,占受理总量的4.25%。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14万元,争议金额132.82万元。详见下图:二、投诉情况分析2017年9月,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2546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291件,同比减少10.34%,占投诉总量的50.71%;服务类投诉1255件,同比增加3.21%,占投诉总量的49.29%。(一)商品类投诉2017年9月,全省1291件商品类投诉中,热点排名前三的依次为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家居用品类。详见下图:(二)服务类投诉2017年10月,全省各级12315机构受理1729件服务类投诉,数量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租赁服务类。详见下图:三、举报情况分析2017年9月,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320件,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无照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如下图:四、消费提示(一)购买商品要理性选择消费者要尽量选择在大型、固定、正规的经营场所消费,购买商品前了解商品包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厂名厂址等基本信息,收银结款时核对小票购物商品信息和价格;接受服务也要了解商家具体服务的项目、使用期限等信息,签订合同协议,索要消费凭证。网络购物要确认浏览商品价格、选购商品价格、订单价格到支付价格是否发生了变化,保留好支付完成后网站和银行发送的相关提示信息。(二)交付定金、货款要谨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交付定金时应当理性和谨慎,不要盲目被“团购价”“促销价”所迷惑,应理性按需消费,尤其是在购买汽车、家用电器、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领域,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就商家广告宣传信息来选定消费,要警惕折扣、低价中暗藏陷阱,应在消费前仔细询问或阅读商家的店堂告知内容和消费、使用说明,并保留促销活动的内容信息。特别是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弄清定金、订金、押金或预付款等形式,要向商家咨询清楚是否可以退还,并书面注明双方约定内容和事项,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三)购物要索要并保留消费凭证购物凭证和发票是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消费者在消费中要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等凭证并仔细保管好。消费者在索取发票的同时,应注意查明商品名称、数量、价格、公章名称与商家名称是否一致等,以便发生消费纠纷后有据可查。此外,消费者应注意购买过季商品,因过季商品不能及时穿着,而“三包”期限是从购物凭证上的日期开始计算的,所以,购买过季商品不应只注意价格更应注意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内容和期限等,避免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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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2017年10月10日 本文来自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