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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招商引资新政出台

发布时间:2017-06-26 作者:派智库 来源:湖北日报 浏览:【字体:

  湖北日报讯(记者赵峰、通讯员徐知)昨日,黄冈市在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到黄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将给予40%至50%的补助。项目投产后,前三年企业缴纳税收本级地方留存部分给予100%奖励,后3年给予50%奖励。 内容来自dedecms

  这是该市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系列政策而出台的招商引资45条新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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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大不放小。在黄冈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政府将通过设立专项基金股权投资或直接代建厂房及厂区内道路、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年实际缴纳税收1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3年所缴税收本级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用于奖励企业。

本文来自织梦

  注重开放开发。对在黄冈注册的外资企业,实际到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给予100万元至200万元人民币奖励;新落户外资企业属世界500强企业的,另行奖励200万元。对年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5年内给予60%—80%的奖励。 内容来自dedecms

  坚持人才引领,落实科技创新。对企业创建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的,给予100万元至200万元奖励;企业与高校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并在黄冈实现产业化的产学研项目,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院士及“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来黄冈创新创业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费50万元至100万元;企业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连续5年每年给予生活津贴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 内容来自dedecms

  这项被称为“黄冈史上最强招商引资新政”还包括,支持企业技改、品牌培育,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