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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出台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区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2018-09-21 作者:派智库 来源:江南都市报 浏览:【字体:

   9月19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了解到,为确保南昌二手房市场房源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权益,该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的规定》,明确南昌所有二手房在出售、出租前,必须经过房源核验。此外,今后南昌二手房信息在发布时,不得出现“学区房”“指标房”等广告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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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本文来自织梦

  必须核验房源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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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存量房交易业务委托前,应当首先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对委托人不是房屋产权人的,应当要求其提供有效的出售、出租房屋授权委托书;对无法提供出售、出租房屋授权委托书的,不得接受居间委托业务。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存量房交易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归档备查,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应当约定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的内容,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房屋状况说明书要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挂牌价格、物业服务费、装饰装修、房屋图片,以及其他应当说明的重要事项。 内容来自dedecms

  《规定》要求,房产中介机构在发布委托出售或出租房源信息前,应当依委托事项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源核验”,并确保其发布的房源信息在通过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时内容应当一致。 dedecms.com

  房源信息不得有“学区房”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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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要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实名在南昌房地产信息网或其他渠道上发布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抵押等可能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不得发布未经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房地产项目,不得以“学区房”“指标房”等名义发布广告或推销房屋,发布的房源信息的价格应当与委托合同一致。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换句话说,今后不论是个人还是房产中介在发布“二手房”租售信息时,有关房源信息都不允许再出现“学区房”“指标房”等广告字样。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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