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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资金结算账户须在本地银行开设

发布时间:2017-07-06 作者:派智库 来源:同花顺财经 浏览:【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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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报道,7月4日从深圳市金融办了解到,深圳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以P2P为代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设置具体门槛,要求相关机构的资金结算账户须在本地银行开设,以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净化市场。 本文来自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