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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富仕:受托人义务为养老金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17-07-20 作者:派智库 来源:新华网 浏览:【字体: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秘书长郑富仕表示,公募基金行业的受托人义务是与生俱来的天然属性,可以而且必须为养老金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目前,境内养老金的管理,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受托管理、投资管理、托管和账户管理,在境外还有养老金顾问等中介服务,基金行业则主要担任投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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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富仕表示,基金行业引入受托人义务,是为了加强对投资人的保护,当时一些资产管理机构在管理他人资产的时候为自己谋取私利,侵犯了投资人的利益。《基金法》把受托人义务落实到了产品运作的各个层面,包括风险自担的产品设计和销售规范、强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以及严格的监管执法。而且,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引入了双受托人的结构,也就是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都是受托人。 dedecms.com

  但是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实践中,受托管理人兼任投资管理人的情况是存在的。“能否兼任,一个重要的标准是,受托管理人在做投资的时候,是否跟其他的投资管理人存在利益冲突,是否能够忠实地为投资者服务,是否能切实履行受托人义务。”郑富仕说。 dedecms.com

  实际上,全球养老金体系经历从国家承担到国家、雇主、个人责任共担的过程,养老金的管理也体现出从单一计划到多个产品、从集中决策到个人具有自主选择权、自主决策的变化。 织梦好,好织梦

  郑富仕表示,“在这样一个动态过程中,受托人义务是贯穿始终的精神内核,专业化的养老金投资管理日益重要。尤其在个人参与的第二、第三支柱,要更加注重受托人义务。因为个人相比国家、雇主,专业能力、博弈能力都弱小的多,注重受托人义务,才能切实保护养老金参与人的权益。基金行业的受托人义务是与生俱来的,体现在这个行业基本大法《基金法》和配套法规的方方面面,20年来基金行业的发展实践,也已充分证明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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