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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18时起西宁社保经办机构停止社保缴费业

发布时间:2018-12-18 作者:派智库 来源:西海都市报 浏览:【字体:

  青海新闻网讯12月14日,记者从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获悉,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西宁市社保经办机构自2018年12月20日18时起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业务,其他业务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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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停办的险种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上述各险种成建制单位社会保险费月申报、缴费核定业务(含补缴),以及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业务(包括当期缴费和补缴)缴费业务停止后,社保机构不得再核定缴费业务。政策性补缴、特殊缴费核定业务待省局具体明确业务范围、开办时间后再行办理。 织梦好,好织梦

  各级社保机构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申报、缴费人数较多的地区,特别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需优先办理,可通过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增设经办窗口、调剂公休时间等方式,确保在2018年12月21日前基本完成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事宜。 本文来自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