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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立法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林

发布时间:2017-02-28 作者:派智库 来源:山西新闻网 浏览:【字体: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两个生态保护条例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本报讯(记者杨文)3月1日起,《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2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对两个条例进行了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划定并立法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在全国尚属首例。《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具有巩固我省森林生态建设成绩,维护我省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依法确立了山西森林生态底线,建立起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按照规定,我省规划的5600万亩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实行严格用途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或者占用。《条例》的核心内容为“七个明确”: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能、划定范围、保护的具体措施、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的资金机制、监督管理措施和严格的法律责任。《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以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范流域开发、利用、治理等活动,促进生态修复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主线,共分七章五十条。具体内容确定了“统一规划、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科学修复”的修复保护原则,规定了汾河流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及产业政策、地下水关井压采的强制措施、河流源头和泉源修复保护制度,细化了河湖岸线管理,同时加强了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的监督检查。 本文来自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