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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难点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06 作者:派智库 来源:《经济纵横》2017年第1期 浏览:【字体:

摘要:随着全球低碳经济转型的逐步推进,碳交易市场成为极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我国一直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2011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北京、上海、重庆、天津等七个碳交易试点,为推动全国碳市场进行初步探索。2015年12月,我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明确表示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通过对碳交易试点运行现状的分析,对全面推行碳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及相关对策进行探讨,并对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前景做出展望。 本文来自织梦

关键词:碳排放权交易;全国碳市场;市场体系;碳税 本文来自织梦

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由试点进入全国统一市场的启动阶段 织梦好,好织梦

随着全球平均气温的逐渐升高,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未来生存和发展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本着务实和负责的态度,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应对气候变化,主动承担碳排放大国的责任与义务。2015年12月,我国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宣布,在2017年全面启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就是要按照统一标准,建立统一市场,在全国范围推行碳交易,并对交易市场实行统一监管。为顺利推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启动,我国进行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碳交易法律法规和配套细则建设、组织企业历史数据核查等,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是开展碳交易试点,为我国全面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经验支撑。2014~2016年是启动全国碳市场的准备阶段,我国完成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历史数据的组织核查工作,建立了规范碳交易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和细则,研究了初始配额分配相关方案,并在试点地区开展能力基础建设。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大会召开前,我国明确提出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分为两个阶段,2017~2020年是碳交易市场启动阶段,预期2017年第二季度完成对企业碳配额的分配,启动碳配额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完成交易机构网络建设,允许一部分企业在启动阶段率先进入碳交易市场。启动阶段碳交易市场涵盖八个行业,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门槛在年标准煤消耗量1万吨以上,新能源汽车的配额机制也被纳入碳交易市场的管理体系中。启动阶段工作完成后,全国碳交易市场将于2020年进入完善阶段。这一阶段会将管理范围扩展到八大行业之外,降低消费门槛至5000吨标准煤,并试行碳税征收办法。碳税征收对象不仅包括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不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也具有缴纳碳税义务。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启动碳税的前期准备工作,以期能够设计一个有效的碳交易加碳税的政策组合,充分发挥行政手段与市场手段在不同领域的优势。此外,2020年后,碳配额分配方法有望从历史强度下降法基本转变为基准法,碳配额分配也从免费分配向有偿获取转变。在节能减排大趋势下,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我国也被看做全球最具潜力的碳交易市场。如果我国的碳交易市场正常运营,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900亿美元的规模,碳抵消市场将达8亿美元,市场前景十分乐观。因此,现阶段做好区域试点与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是顺利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关键。 织梦好,好织梦

二、碳交易试点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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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重要参考,了解碳交易试点发展现状,对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十分关键。这可从碳交易市场机制、交易规模和碳定价效率三方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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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机制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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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了北京、天津、上海等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将2013~2015年定为试点阶段。2014年6月,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正式启动,至此我国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部上线交易。经过三年的探索,试点碳交易市场机制成功建立并顺利运行,形成以总量控制的配额交易为基础、自愿减排及碳金融产品为补充的交易工具组合。其中,碳配额交易通过将碳排放量商品化,使碳排放具有了一般商品的特性。当企业碳配额使用超标时,购买碳配额使超标企业成本上升;为降低生产成本,当购买碳配额成本大于企业使用清洁型替代能源的成本时,企业就会自觉选择替代能源,进而实现碳减排。碳配额交易运作模式为:政府首先对试点企业历史排放进行摸底,确定碳排放总量限额,然后根据近2~3年历史排放或行业基准数据,计算控排企业可获得的免费配额并发放配额;企业根据自身碳配额使用状况,在市场上出售多余的碳配额或购买不足的碳配额。在这一运作模式下,我国碳交易试点形成了碳配额总量刚性与结构弹性(既有设施与新增设施分开处理,并为政府调控市场风险留有份额)结合、[1]碳配额计算历史法与基准法并用、碳配额发放以免费配发为主保留有偿配发空间、事前分配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碳配额交易机制。除碳配额交易外,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项目开始萌芽,企业通过自愿减排产生的减排量经过试点地区相关机构核证之后,可进入配额交易市场流通,进而降低碳配额成本。碳金融市场也被逐渐引入我国金融交易体系,广州、湖北陆续推出了碳配额现货远期产品,北京推行了碳配额场外掉期合约。控排企业逐渐适应我国的碳市场交易机制,碳交易市场逐渐进入良性发展,低碳经济改革红利开始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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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规模巨大,市场发展迅速 织梦好,好织梦

截至目前,我国碳交易试点取得了显着成果,交易量、交易额呈持续增长趋势。其中,湖北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已成为继欧洲、广东之后的全球第三大碳交易市场。湖北省碳排放配额交易总量达621万吨,占全国累计总额的47%;交易总额为1.5亿元,占全国的30%;累计日均成交量为3.8万吨,占全国的56%。北京市场开创性地增加了节能量、林业碳汇等创新型抵消交易产品。广东省试行的碳交易阶梯底价制度大大提高了市场活跃程度。截至2015年12月,七个碳交易试点共纳入企事业单位2000多家,年发放配额总量达12亿吨,累计碳排放成交量超过4800万吨,成交额超过14亿元。除现有七家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外,一批国内碳市场参与机构已着手对碳交易机制进行探索,如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先后推出了碳交易相关服务。除各大国有企业外,北京神雾环保以民营企业身份参股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为碳交易市场多元化增添了活力。 织梦好,好织梦

(三)定价效率有待提高 织梦好,好织梦

碳定价是碳交易市场运行的核心问题之一,碳定价效率直接反映了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经过三年的准备和探索,碳试点价格机制逐渐完善。碳金融产品的引入为完善定价机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碳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我国试点地区碳交易价格仍存在稳定性差、波动幅度大等问题。深圳市从加入碳试点开始,碳配额价位在每吨30~130元的范围内大幅波动;广东省碳价从每吨60元的起始价最低下降至每吨10元;上海市碳价甚至跌到每吨5元左右;七个碳试点碳配额价格在12~130元/吨间波动。这些现象表明,碳试点价格机制尚不成熟,可能存在政府干预过度、市场操纵等行为。碳价不能反映企业边际减排成本,进而降低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和能力。目前,国内各试点的平均碳价每吨约15~130元。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的估计,若要使我国实现在2030年达到碳排放峰值的承诺,需要将碳价提高到100元/吨。而根据国家发改委的估计,真正能发挥低碳经济引导作用的碳价标准是300元/吨。现阶段,我国碳价水平距离这些目标仍有很大差距,碳交易定价机制难以促使企业自觉提高能源使用和配置效率,并加大技术投资。因此,在碳交易市场定价方面,我国需要对其稳定性、有效性做进一步的创新探索。 copyright dedecms

三、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面临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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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准备时间不足、缺乏经验基础等原因,目前我国全面启动碳交易市场仍面临政策规划、市场运行、技术创新等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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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碳交易标准不统一,缺乏全国性碳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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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挂牌成立的碳交易所超过30家,但由于各地区市场规模、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碳试点形成了区域分割市场,各地区交易标准不一致,导致碳排放跨平台交易及与国际市场接轨尤为困难。虽然我国也有可在境内任何地方流通的自愿减排项目CCER,但为了维持碳交易市场初级阶段的平衡,CCER对准入企业的门槛要求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CCER的流动性,使自愿减排项目带来的减排量微乎其微。 copyright dedecms

(二)碳交易产品单一、交易方式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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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阶段,我国碳交易市场主要以碳配额交易为主。除强制性的碳配额交易外,自愿减排项目CCER和碳金融产品虽已崭露头角,但由于限制门槛高、发展时间短等原因,核证减排项目与碳金融市场存在企业参与不积极、市场活跃度低、交易规模小等问题。截至2015年,我国自愿减排项目总量只占全球碳交易总量的0.3%左右,与我国巨额碳排放相差甚远。同时,各碳试点都对本地区CCER项目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如,北京市对CCER的使用量限制为配额的5%,且要求其中至少有50%来自北京市;广东省要求至少70%来自省内。这类限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CCER的流动性。 内容来自dedecms

(三)信息不对称、数据不完善 dedecms.com

碳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碳配额计算、分配规则不透明,企业无从得知自身分得配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和分配基础,也就无法有针对性地采取控排措施。碳配额分配是现阶段碳交易机制设计最核心的问题,直接影响企业的履约责任及成本。由于碳排放数据缺失,现阶段我国多采用历史强度下降法分配碳配额,导致先期减排企业获得的配额相对较少,企业参与碳交易时搜寻成本与交易风险加大,挫伤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二是金融机构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使与低碳经济相关的投融资活动难以开展。2007年,我国已开始要求企业将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提供数据支持,但截至目前,信息沟通机制建设仍不完善,涵盖的企业环保信息范围较窄。为获得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可能会隐瞒碳排放真实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风险,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推行绿色信贷政策和金融产品的积极性。此外,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碳排放量信息统计披露平台,企业本身也未对碳排放数据的计算和披露给予足够重视,甚至一些企业不清楚自身的历史碳排放数据,导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排放标准难以确定,碳盘查工作无法彻底进行。 copyright dedecms

(四)市场化程度低,补贴机制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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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应是利用市场调节作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有效机制,但现阶段我国碳交易机制中的配额计算、分配方法均由政府直接设定,对试点企业的监督、政策补贴也都由政府直接进行,碳交易市场并没有呈现市场主导的理想状况。不同试点碳交易价格波动大,不能体现企业的边际减排成本,市场运行稳定性和有效性差。政府对碳排放配额的摸底、计算和分配工作,对于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但政策的不确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市场运行。对低碳企业的补贴力度不足且补贴机制存在缺陷,尤其是对低碳企业直接的行政干预过多,由政府直接对企业进行补贴,而非市场选择。这种补贴模式降低了企业应对市场环境变化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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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企业低碳技术创新力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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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碳排放基准值的设定直接影响碳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试点阶段,企业在技术水平方面同质化严重,导致二氧化碳排放量仍然只是化石等燃料消耗量与二氧化碳排放系数的简单乘积,无法从根本上实现节能减排。许多任务业企业的基础设施尤其是大型机器设备技术升级成本高、难度大,而政府又未建立科学的低碳技术补贴机制,因此低碳技术创新扶持力度不足以调动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在减排政策预期走向不明、缺乏有效行业激励政策的情况下,企业只会被动选择加入碳交易市场,而不是进行技术升级以实现实质性减排,而且碳交易体系和政策的不确定性会加剧碳价格波动。没有明确的政策和激励机制,很难有效促进企业的低碳技术研发投资。[2] 内容来自dedecms

(六)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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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碳排放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缺乏对碳交易具体规则、交易方式进行规范的法律文件,碳交易中介和服务机构法律授权不明,市场参与方权利义务界定不清,这些都是我国碳交易市场立法体系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在惩罚力度上,试点地区对未履约企业的处罚手段单一且力度不足,不足以引起企业对节能减排的重视。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无法应对碳市场交易中存在的违约风险。法律和监管制度缺失导致碳交易市场容易出现市场操纵、管理部门寻租甚至违法违规等行为。 内容来自dedecms

四、顺利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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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政策规划与制度建设 dedecms.com

1.完善法律和监管体系。全国碳交易市场的顺利运行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来保障。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出台《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为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但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运行还必须对碳排放权交易参与方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交易规则、纠纷解决机制、违规处罚方式和力度及纳管企业属地的法律授权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应严格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完善碳交易法律体系,结合试点经验完善全国碳交易权市场制度设计,确保试点与全国的立法工作顺利衔接。此外,由于自愿减排的最大需求来源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但结合我国国情,如果没有强制性制度保证,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责任感,减排规模必然难以扩大。因此,应完善自愿减排项目制度和立法体系,以督促更多企业参与自愿减排交易。从长期看,还应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机制,成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风险综合监管体系,避免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碳排放权交易秩序。构建政府、服务机构、交易平台、企业多元主体的法律监管机制。政府在发挥其监管作用的同时,要注意避免对市场的直接掌控和命令,应通过宏观政策规划和监督,促进市场发挥主导作用。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2.健全配额管理、数据核算和信息披露体系。结合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态势,合理确定碳排放总量,防止出现碳配额总量过剩。做好碳配额初始分配工作,逐步推进碳配额分配方式由免费分配转变为免费分配与有偿获取的有效组合,增加拍卖、竞价出售的比例。鼓励企业及时准确披露碳排放数据信息,以方便审定与核查机构进行项目审定和数据核查工作,促进配额分配方法由历史法向基准法转变。同时,及时向纳管企业披露碳配额的计算和分配方法,确保碳配额分配效率优先的同时能兼顾公平,企业可根据政府分配细则有针对性地采取控排措施,努力建设公开、透明、公正的碳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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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科学的扶持和补贴机制。加大对纳管企业的补贴和扶持力度,建立科学的补贴机制。如,我国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退坡之际,提出“碳配额”管理办法,并将于2017年试行。在之前对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支持和补贴政策下,燃油汽车利润可观的大型生产企业并未重视新能源汽车及补贴政策。“碳配额”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每家车企拿到一定的碳排放量配额,配额用完需要从其他企业购入,否则将被处以3~5倍罚款,这就使企业在生产运营中必须考虑控排情况。这一方式在惩罚落后生产方式、鼓励先进清洁技术上更为有效。这种补贴形式的转换是将政府直接补贴转变为政府补贴加市场交易的有效组合,是我国寻求科学的补贴机制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此外,建立科学的补贴机制,还要注意补贴对象的调整,减少对生产者的直接补贴,扩大对消费者的补贴,推动消费习惯的绿色转型,促使消费者在市场选择中发挥作用,避免企业在交易中盲目扩张而枉顾消费者利益。 内容来自dedecms

4.做好碳税征收准备工作,完善碳税征收法律体系。现阶段,为维持碳交易市场平衡,避免对企业的双重管制,我国碳减排主要以碳交易为主,但作为一种财政手段,碳税的强制性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企业积极进行碳减排。此外,碳税还具有覆盖范围广、推行成本低,并可通过提升高碳排能源价格,促使企业选择低碳能源等优势。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析,从2017年开始,如果我国对每吨碳排放量的征税额提高5美元,至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将减少30%,远超我国在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协议的承诺减排量,税收收入也将使政府财政收入增加超过GDP的2%,政府可进一步将获得的税收收入用于节能减排事业补贴,为企业低碳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因此,未来应建立起碳交易加碳税的低碳政策组合,以发挥碳交易的市场优势和碳税的政策优势。碳税与碳交易的政策组合应结合我国实际,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基本目标分阶段进行:从中短期看,应采纳碳税和碳交易(相对减排目标)双策并举的模式;从长期看,应尝试运用碳税和总量控制与交易的碳交易(绝对减排目标)模式推动减排。[3]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市场参与主体应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 dedecms.com

1.建立全国性交易平台,统一碳交易标准。碳配额和其他碳商品的交易需要专业高效的交易平台支持,交易双方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磋商、谈判,最终签订碳交易合同,进行碳商品买卖。而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碳交易市场,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碳交易标准统一问题,这决定着全国碳交易商品的流动性和碳市场的活跃程度。金融机构及交易所等交易平台应尽力协助政府统一碳交易标准工作,准确披露参与企业的碳排放数据和配额信息,加强与其他交易平台在碳交易标准、市场流通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尽早统一碳市场交易标准,实现碳配额跨平台、跨地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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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发挥碳金融产品优势。碳金融市场的发展能为企业参与碳交易提供有效的风险规避工具,并通过对社会资源的引导,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产业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4]在碳试点阶段,我国碳交易市场主要以碳配额交易为主。随着市场机制的日趋成熟,推出碳金融产品的条件已经成熟。碳金融产品的多样性能极大地提升碳交易市场流动性和活跃程度。应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碳保险、碳远期、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鼓励出台更多的低碳投融资政策。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推广与碳金融市场和产品相关的服务经验,积极开展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等创新金融业务,推进发行碳期货、碳指数、碳质押等金融工具,打造多元化碳金融交易平台。 织梦好,好织梦

3.加强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碳交易市场催生的交易所等中介机构、第三方审定机构、核查机构、信息服务机构,通过为碳交易双方提供交易平台、进行减排项目审定、组织碳排放数据核查、为投资者及其他参与主体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参与碳市场交易并获取收益。应鼓励更多的企业加入碳交易市场的服务行列,一方面为碳交易市场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另一方面可将低碳经济收益分享给更多企业。在碳市场交易中,信息服务平台要着重借助信息技术,提高信息服务时效性,及时披露碳市场相关信息,提高服务效率;核查机构应协助政府部门,加强纳管企业能力建设,协助企业掌握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强化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的科学性,提高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审定机构积极响应政府招标,提供专业的项目审定服务;企业也应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及时准确披露碳排放相关信息。为保证各类机构工作的效率性、专业性,在碳交易市场新兴阶段,面临大量的专业人才需求,因此,服务机构的人才建设也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和服务机构可通过开展碳交易培训班、进行碳交易知识宣传、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碳交易专业等方式,为市场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 本文来自织梦

(三)大力推进低碳技术创新 dedecms.com

低碳经济的实质是通过技术和制度创新,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以实现经济、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各国都需通过低碳技术升级,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我国作为碳排放量最大的潜在市场,对低碳技术创新的要求也更高。然而,我国目前仍处于高碳工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阶段,能源消耗中煤炭所占比重接近70%,单纯依靠自身的节能减排很难在短期内有效实现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5]因此,政府和企业都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碳交易市场,但这只是我国实现低碳经济转型的权宜之计。启动碳交易的最终目的是为低碳技术创新提供现实基础,所以在积极建设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同时,应出台激励节能低碳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大对低碳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补贴力度。借鉴清洁发展机制(CDM)的原理,建立碳配额与碳技术双重交易市场;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制定针对清洁技术的投融资政策,为进行技术改进和升级的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信贷政策;企业单位应树立节能减排理念,充分利用已有的政策支持,加大低碳技术投资,提高技术和设备升级效率,加快低碳技术研发、示范、推广与应用,从根源上实现碳减排。 内容来自dedecms

(四)积极借鉴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经验 dedecms.com

目前,国际上以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ET)、联合履约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为代表的项目交易市场和配额交易市场已发展成熟。为能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先行作用,带动其他地区的减排行动,同时探索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可能,应积极借鉴国际碳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如,参考CDM机制的运作模式,充分借鉴原有CDM项目的开发经验,加大国内CCER开发力度,减少对CCER项目准入门槛和流通条件的限制。鼓励未参与试点的地区进行自愿减排,以项目交易方式参与试点地区的强制减排市场,从而推动本地区的减排行动,降低试点地区的强制减排成本。完善自愿减排项目交易监管制度,避免出现市场混乱。借鉴JI经验,试点地区可与非试点地区合作完成国家制定的控排任务。试点地区需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地区尽快熟悉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抓紧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盘查,配合和支持发改委研究碳交易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方案,率先完成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项准备工作。 copyright dedecm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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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熊灵,齐绍洲,沈波.中国碳交易试点配额分配的机制特征、设计问题与改进对策[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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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闫云凤.碳交易对企业清洁技术投资的影响评估:基于实物期权的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S1):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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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庆坡.碳交易与碳税兼容性分析——兼论中国减排路径选择[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5):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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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钟宇平.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金融经济,2016(6):114-115. 织梦好,好织梦

[5]纪玉山,李通.关于建立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对策[J].经济纵横,2012(7):44-47. ded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