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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海关依法监督销毁两台进口旧压力容器
发布时间:2018-12-05 作者:派智库 来源:河北新闻网 浏览:次【字体: 大 中 小】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邢杰冉 通讯员唐存涛、尚云庄)近日,石家庄海关下属邢台海关对辖区某企业从韩国进口的两台旧数控车铣复合加工中心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上述设备中各夹带一台禁止进境的旧压力容器。为消除安全隐患,该关依法对其实施监督销毁处理。 内容来自dedecms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01年第37号公告,旧压力容器属《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压力容器属于特种设备,旧压力容器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生事故,将危及人员、财产的安全。 内容来自dedecms
为此,海关提醒有关企业,进口机电产品尤其是旧机电产品时,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类产品相关政策,依法依规进口;要加强与海关的联系,寻求技术政策支持,切莫擅自行事;要协调好发货方,督促其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谨防其将淘汰产品转移至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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