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派智库! 手机版|微博|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派智库

今天是:

主页 > 评论 > 中国经济 > 房地产税何妨缓行?

房地产税何妨缓行?

发布时间:2019-04-03 作者:派智库 来源:未知 浏览:【字体:

房地产税何妨缓行�(2019.04.03)

dedecms.com

  2019�3�26日,海南博鳌,关于是否应开征房地产税,中国人民大学原副校长吴晓求与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有一场“隔空互怼”�
  
  吴晓求的主要观点为,“找不到中国开征房地产税的逻辑和理由”,其论据为,我国的房产房子属于个人,但地皮属于国家,房价涨是因为地值钱。“国外之所以开征房地产税,是因为土地是私有的。没有土地私有制,在中国开征房地产税就有硬障碍,是过不去的”�
  
  针对此观点,贾康以英国为例对吴晓求的论据进行了有效的反驳。“地皮与房子所有权归属不同,并不影响征收房地产税,这个在国外已有先例”�
  
  吴晓求显然没有对这个问题做翔实的研究,其论据经不起专业的挑战,可谓“一击即溃”。但吴晓求的专业是金融学,而贾康则研究了一辈子的财税学,在财税领域,这显然是一场不对等的交锋。事后,贾康在其个人微博上转发了对该次“互怼”的记录《极刻第201期》,显然,贾康对这次“互怼”的效果是比较满意的�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事实上,古往今来,无论中外,稀奇古怪的税不胜枚举。是否征税,归根结底取决于国家是否真的有需要,以及征税手段是否可行且有效率。如果国家确实有需要,呼吸可以征税,死亡亦可征税。以土地没有私有化为由,所以不能征收房地产税,未免有些书生意气了�
  
  然而,笔者认为,虽然吴晓求的论据错了,他提的观点却并没有错,那就是--目前确实“找不到中国开征房地产税的逻辑和理由”,换句话说,就是“目前国家暂时没有征收房地产税的需要与必要”�
  
  有税谚云,税收是文明的对价。国家征税主要不外乎两个方面的理由,第一个理由:组织财政收入,提供公共产品。用于国防、国家公务员工资发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医疗卫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灾赈济、环境保护等领域。第二个理由:调节社会经济,例如试图通过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调节贫富悬殊,等等� dedecms.com
  
  而开征房地产税,实际并不具备上述国家征税的两个理由,试阐述如下:
  
  一� 目前没有开征房地产税以充盈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
  
  
近十几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税务机关征税技术手段及效率的提高,税收收入年年突飞猛进,政府在此背景下,提出大减税�2019年可谓是减税年。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把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重大改革举措和宏观调控“当头炮”,促进财政可持续。政府要刀刃向内,该给企业让的利一定要让,对自己要当“铁公鸡”,要动自身存量利益。除刚性和重点项目外,中央财政其他支出要压�10%。地方财政也要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源。�
  
  因此说,目前的矛盾是税收收入年增长幅度年年远超国家GDP年增幅的矛盾,在政府财政开支已经得到确保的情况下,没有理由再开征一个新税种--房地产税�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二� 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征收房地产税可以拉低房价�
  
  
目前支持开征房地产税的老百姓大都一厢情愿地认为开征房地产税会拉低房价,可能对己有利。但事实上,房价的高低由多种因素构成,其最本质的影响因素是供需关系,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表示,开征房地产税可能对房价并无拉低效果�
  
  如果开征房地产税并不会拉低房价,则大部分老百姓可能会改变其支持开征房地税的观点,因此说,开征房地产税缺乏真实的民意基础�
  
  既然“开征房地产税会拉低房价”是“莫须有”的,国家不应该依据一个“莫须有”的理由开征房地产税�
  
  三、企图利用房地产税去调节贫富差距是一个坏主意�
  
  
如果期待通过税收调整贫富差距,则应该在收入的源头进行调节,这才是最有效的,即,调整贫富差距应通过个人所得税来实现。通过房地产税来调整贫富差距,不仅违背了税收中性原则,而且是低效率的,注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例如,三个富人,年收入均为1个亿,A富豪喜欢把钱存起来;B富豪喜欢买国内房;C富豪喜欢买海外房;国内房地产税开征后,对A与C并无调节作用。如果把房地产税视为贫富差距调节手段,这显然是低效的,远不如从收入源头进行调节更加高效与正当�
织梦好,好织�

  
  更为重要的是,按照贾康所描述的房地产税的特征,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是直接用于地方的,甚至是直接用于该房产所在区域的。富人区的房价高,房地产税交得多,房地产税收入如果像贾康设想的那样--在纳税人的监督下--得以顺利用于该区域的公共建设,这将进一步使得该区域的公共设施更好,该地房产价值更高,富人因而更富。房地产税何来的调整贫富差距作用�
  
  另外,城市某个地段房价高,因而房地产税高,会不会逐渐将早年购房或分房于此的中低收入人群从该地区驱离?会不会因此形成类似国外的贫民区与富人区?进而导致教育等公共产品提供的不公平(学位房房地产税高)?这都是我们需要提前思考的问题�
  
  综上所述,征收房地产税,既然不是为了满足财政收入的需要,也没有证据证明其能实现房地产价格调控,或贫富差距调节,那么,至少在目前阶段,征收房地产税是没有正当理由的,也是没必要的。实践证明,对有产者财产的无故剥夺并不能让社会变得更好� dedecms.com
  
  税收制度在国家的兴衰中常常扮演重要的角色,中国前三十年的高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也证明了现行的税制虽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总体上是行之有效的。从官方释放出来的信息可以看出,未来我国的税制结构可能会由现行的“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改为“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这是对现行税制结构做出的根本性的变革,变革不可谓不大,影响不可谓不深远,需社会进行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后方能慎重行事�
  
  古罗马有这么一个观念,“直接税是奴役的标志,而间接税是自由的标志”。中国未来如果加强、加重直接税的征收,很可能会进一步提升人们的“纳税痛苦指数”,因为,间接税虽然最终是个人承担,但其实际缴纳是由企业代缴,谁消费谁承担,相对公平,个人“痛感”不强;而直接税,从收入获得环节(个人所得税)到持有环节(财产税,例如房地产税)到财产传承环节(如西方的遗产税),针对一笔收入重重征收,显著不公平,且直接对个人征收,个人无所逃遁� “痛感”直接,再加上如果税制不合理,或执法不公,“纳税痛苦度”可能飙升,个人可能基于对国家暴力机器的畏惧,而不得不承担纳税义务(屈服),个人也可能强烈反弹(抗税),或者逃税,或者纳税人最后选择逃离这个国度(逃离)。孟德斯鸠因而认为,“直接税更加具有奴役的本质”。过重的直接税不利于刺激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富裕,发展中国家应慎用�
copyright dedecms

  
  税收,常常是大国崛起的幕后英雄,在一国的文明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现有税制结构与税制安排,隐藏着中国经济为什么近30年来能够持续高速发展的重要密码,而“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的税制结构或许就是这串密码中的神秘一环。如果仅仅因为西方是“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所以中国也须如此,这个理由显然不能成立。我们向美国等西方国家学习,应该是一个“去芜存菁”的过程,更遑论西方这些年经济出现的种种问题,均与其税制紧密相关�
  
  不可否认,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税制积累了愈来愈多的矛盾,亟需改革,例如,在征税效率提升的情况下,降低税率的改革,例如,税务机关自身的改革,等等。但中国经济繁荣之成因,现行税制静水深流,可谓居功至伟,如果不加分析地将现行税制结构“弃之如敝履”,实在是一个非常鲁莽的行动,且可能对未来的中国社会造成深远的影响�

dedecms.com


  
  故,在没有找到开征房地产税令人信服的真正理由之前,在没有充分论证为什么要把“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改为“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之前,为国家的前途计,房地产税何妨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