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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18-12-26 作者:派智库 来源:辽宁新闻网 浏览:【字体: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郑阳)12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于2018年11月15日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令公布,将自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织梦好,好织梦

  《辽宁省海上搜寻救助办法》共6章36条,主要就海上搜救组织体系与职责、搜救准备与保障、预警报告与搜救行动及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该《办法》厘清了海上遇险人命救助与财产救助的责任边界,明确了海上搜救组织机构和搜救力量的构成,规范了预警工作的衔接并解决了搜救指挥决策难点,明确了搜救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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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搜救实践中存在的要求政府在救助人命的同时给予财产救助的问题,根据我国已核准签署的《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确立的各缔约国均有无偿救助人命义务的条款,以及《海商法》确立的海难财产救助实行商业合同、有偿服务的原则,该《办法》明确了海上搜救定义,核心是将政府的海上搜救职责依法定位为救助人命和控制危害,从而厘清了政府海上救助责任边界:即遇险当事人有无偿获得人命救助的权利。同时,对财产救助民事行为做出导向性规定,即海上遇险涉及财产救助的,由救助方与被救助方依照《海商法》的规定平等协商解决。 dedecm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