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派智库! 手机版|微博|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派智库

今天是:

主页 > 战略 > 国际战略 > 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发布时间:2016-09-09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宏数据库整理 浏览:【字体:

  关于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问题,主要包括三点:第一,为什么中国在其国内法中要用“历史性权利”这一术语;第二,调整历史性权利的国际规则是什么,在哪里;第三,得出怎样的结论。 内容来自dedecms

  为什么中国在其国内法中要用“历史性权利”这一术语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中国1998年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14条规定:“本法的规定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历史性权利。”这是中国唯一明确提及历史性权利这一概念的国内立法。该条款的内涵是什么?中国为什么在本法中使用这一术语?关于中国在南海主张的“主权和相关权利与管辖权”上的立场,中国国内和国际学术界至少有四种解读:

copyright dedecms

  (1)在本国新创设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除了海洋法上新设立的专属经济区制度中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之外,还存在某种海洋权利;

织梦好,好织梦

  (2)对于中国在南海已经取得某种主权和管辖权的海域而言,中国新创设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并未涵盖全部上述海域; 织梦好,好织梦

  (3)该条款暗示中国认为自身对南海的海洋主张拥有多重法律依据,或者说混合法律依据,一种是新创设的专属经济区,另一种是通过长期和连续的国家实践形成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例如,中国海军军舰定期到曾母暗沙投放主权碑,确认中国的“主权”,中国至迟自20世纪30年代起便一直将它视为本国“最南端的领土”,虽然它只是一个水下暗礁,且距离中国大陆遥远。

本文来自织梦

  (4)该条款是一个兜底性的条款,旨在保护(保障或确保)中国未来的海洋权利主张。

织梦好,好织梦

  作为一个中国学者,我认为上述四种解读是绝对正确的,但是,每一种解读只能说明该条款背后蕴含的法律理论和哲学。1996—1997年,中国国际法学会讨论了这部法律,我当时参加了几轮讨论。当时的讨论情况是,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加上该条款包括但却不限于上述四点考虑。此条款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出现关于这部新法的一种误解,即此法可能被解读为损害、减少或限缩中国基于其它法律依据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前已经取得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数量、性质和地理范围”。 本文来自织梦

  这里的“性质”指的是海洋权利的性质,“数量”指的是权利的类型(它可能不属于专属经济区制度的范畴),“地理范围”指的是海域,即中国持续行使权利和管辖的海域,且以国家海洋疆界线标绘的海域。此线由国民政府在20世纪30—40年代首次绘制,并在1947年公开出版。 内容来自dedecms

  因此,中国政府一方面使用“历史性权利”这一术语强调中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台之前便已经取得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另一方面强调中国依据《公约》颁布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不会否定、影响、减少或限缩本国享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数量、性质和地理范围”。换言之,中国在南海的海洋主张具有多重法律依据,或者说具有混合法律依据。中国的国内立法表明本国海洋主张的法律依据独立于且早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调整历史性权利的国际规则是什么 copyright dedecms

  在国际法上,历史性主张的法律依据是国际法。那么,具体规则是什么呢?这些规则的渊源是什么?我的看法是,这些规则的一部分被纳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规定了沿海国主张历史性水域的规则。我认为关于该问题最有价值的研究当属联合国在1962年发布的研究报告《包括历史性海湾在内的历史性水域的法律制度》。该研究报告提出历史性主张的国家应担负相应的证明责任。它必须证明:(1)对相关水域行使了公开、为外界所知、有效的权威;(2)连续行使国家权威;(3)外国对该国行使权威表示默认。所有这些限制都是正确的吗?适合所有情形吗?或与规制国家主权或主权权利的一般国际法规则相符吗?如果不把“历史性”一词放在主权或主权权利前面,答案可能是肯定的;如果把“历史性”一词放在它们前面,而且全面调查了个案的具体情形,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dedecms.com

  时间是历史性权利或所有权的一个主要构成要素,“历史性”一词的意思是什么?怎么界定它呢?此问题看似简单,但实际回答起来却非常困难。

本文来自织梦

  从1962年的联合国报告中得知,在这个富有历史意义的讨论中,委员们面临诸多困难,其中最大的困难是: copyright dedecms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海洋法特别报告人弗朗索瓦指出,负责此项研究的联大秘书处并不具备开展彻底研究所需的材料,研究报告可能“只是使用‘历史性海湾’一词,在出现争议时,留给法庭根据个案的具体特点进行解释,而可能无法提供一项一般性的规则”。

织梦好,好织梦

  另一方面,如研究报告指出的,可从讨论中获取的有关“历史性水域”的范围和内涵的信息是非常有限的,同样,有关“历史性水域”与“历史性海湾”关系的信息也非常有限。因此,讨论主要集中在处理此项事宜的方法和程序。 dedecms.com

  此外,“历史性海湾”与“历史性水域”的关系并不存在重大的问题。主要问题是如何确定这些法律原则。通过研究“历史性水域”的个案,并从中推导出共同的原则是一种适当的归纳方法。然而,从研究过程上来说,这似乎要求首先尽可能全面地收集案例。这意味着有关国家需要提供相关的信息。另一方面,如果并非每个国家提出的“历史性水域”主张得到接受,我们就需要依据某些原则来评估这些主张。 dedecms.com

  至少从理论上而言,我们面临一个困境:为了判定某个“历史性水域”主张是合法的,我们就必须具有评价主张的国际法原则。但为了确保这些规则不是片面的,它们必须从国家实践中推导而来。在出现困境的情况下,一般会通过务实的方法解决。因此,研究报告仅在国际法意义上讨论了历史性主张问题。可见,研究报告并不全面。研究报告提出的评估历史性主张的标准是值得商榷的。我认为,这个报告是不全面的。其值得称道的是: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第一,“历史性海湾”理论具有普遍意义。各国的历史性权利不仅可对海湾主张,而且可对其他不构成海湾的海域主张。比如群岛水域、群岛与临近陆地间的水域、海峡、河口或其他类似水域。

dedecms.com

  第二,按照一般承认的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某些海域应划为公海,但作为例外,这些海域因某些国家享有(且为其他国家所承认)的“历史性权利”,而被其主张为“海上疆域”。

dedecms.com

  第三,虽然主流观点认为,“历史性水域制度是海洋划界一般国际法规则的例外”,但是,最好不要将历史性水域制度与划界规则挂钩,而要独立考虑“历史性水域”的权利问题。

copyright dedecms

  第四,判断一国对“历史性水域”的“权利”是否存在,似应考虑以下三个要素:1.主张“历史性水域”的国家对所主张海域行使权威;2.行使权威的连续性;3.外国的态度。即,国家必须对有关海域实际有效地行使了权威,而这种权威的长期行使已然成为惯例,其他国家对主张国的权威活动也表现出“一般容忍的态度”。

内容来自dedecms

  第五,对历史性水域的“权利”的举证责任,属于主张此等权利的国家。如果一国无法证明并满足此等权利所必需的条件,那么这种权利主张就不应视为成立,不论谁对此主张进行裁判。 dedecms.com

  第六,历史性水域的法律地位,比如到底应视为内水还是领海抑或是其他性质的海域,原则上应根据国家在该特定海域所行使的权威的性质而定。所主张获得的“权利”应与实际行使了的“权利”相一致。

本文来自织梦

  第七,建立一个终极的“历史性水域”名单虽然并非不可能,但非常困难,而且会刺激一些国家夸大其主张并反对其他国家的主张,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争端。 本文来自织梦

  研究报告的缺陷是:首先是未能提炼出具有独立理论价值的“历史性权利”理论。委员会以西方法学家为主构成,加之不敢也不愿广泛征集广大沿海国家的主张和意见,这就决定了他们不可能细致考察世界上多彩多样的国家海洋权益实践,也决定了他们的结论无法全面反映世界各国在历史性权利方面的主张。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其次是研究报告的法律严谨性不够。研究报告在行文方式上介于讨论记录和研究报告之间,既有对讨论情况的记述,又有对理论问题的阐释,用词不严谨,口头表述和理论引述混杂,法律用语不一致,在相当程度上减弱了研究报告的理论价值。 内容来自dedecms

  第三是未能开放性地征集各国在历史性权利主张方面的实践而积累了矛盾。虽然小范围专家式讨论避免了刺激各国竞相主张历史性权利的麻烦,但却为广大第三世界沿海国在更广阔海域争取海洋权益埋下了伏笔。

copyright dedecms

  实际上,国际社会迄今仍没有解决历史性权利的理论和规则问题。我认为,如果要有历史性权利的国际法规则,那么这方面的规则应该建立在个案基础之上,这应该是原则性的。比如,这方面的规则似可包括:(1)有关(评价)主张的规则,应该是基于主张国家开发利用该特定海域的特有方法和方法以及途径;(2)有关规则应该适合有关主张所涉海域的特殊政治地理和自然环境;(3)评价一个历史性权利是否存在的依据,应该是基于法律事实,而不能基于外国的承认或者默认,特别是反对该主张的国家的承认,因为这基本是不可能的。因为国际社会中直接漠视一个国家的承认的情形比比皆是,何况历史性权利。

内容来自dedecms

  结论 织梦好,好织梦

  当代中国地图和地图集使用国界线在南海标绘了断续线。实际上,在中国地图中,断续线采用了与陆地国界线相同的标绘方式,相关的图例说明一般将此种标绘方式解释为“国界”或“国际边界”。这些地图还使用了另外一种国界线标绘方法,即“未定国界”,但需要注意的是,南海断续线并未使用此种标绘方法。在开放海域标绘断续线意味着它是海上国界或界限。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基于上述分析和评价,中国与南海断续线相关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可分为两大类:对南海诸岛(包括全部的低潮高地或礁石)的主权,对海域的权利主张。对于上述主张,中国的立场是明确的,中国对断续线内的岛礁主张主权。中国1996年的国内立法及2009年的外交照会称“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dedecms.com

  对于海洋主张,中国的立场也是明确的。中国2009年外交照会所附的地图可被解读为对南海断续线做如下解释:岛礁“附近”海域的“主权”是指12海里的领海,领海在国际法上是国家的主权区域。“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可被理解为是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它们使用了相同的术语来描述沿海国在这些海域的权利。“相关海域”和“海床和海底”可被理解为是指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本文来自织梦

  因此,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政府从未分开主张岛礁和其附近海域的主权。中国从未单独主张南海诸岛的主权,而是把它们视为四个群岛,一并主张主权。只有基于南海诸岛的上述法律属性,我们才可能判定它们可产生的海域。中国的国内立法还表明中国的海洋权利法律依据并不限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它还基于《公约》之外的一般国际法。(nc-4920160722) 织梦好,好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