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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化制度改革中的思想解放

发布时间:2016-11-17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宏数据库整理 浏览:【字体: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14年《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土地市场化改革再次出发。土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突破口。尽管改革方向已经很明确,但是围绕土地制度改革的争论依然此起彼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很多争论背后是有深刻的对土地制度思想认识上的差异。土地市场化改革不仅需要合理的策略、步骤,而且需要在思想上破旧立新,寻求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正确思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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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化有利于社会稳定 dedecms.com

土地市场化不一定会导致土地集中,反而有助于真正实现土地产权分散。很长时间以来,土地兼并和集中常被作为社会稳定的最大威胁和农民贫苦的根源。事实上,这个观念是值得商榷的。第一,非市场行为的土地兼并才是民怨所指,勤劳致富后买田买地一直都得到人民尊重。冲击社会稳定的土地集中不是市场中的流转,而是凭借权力等以非市场方式取得土地。第二,市场并不一定导致集中。中国土地市场已经数千年。土地市场越发达,土地细分越显着,土地分配越来越分散,造就了大量的自耕农和富农,形成当时的中产阶级,构成了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 织梦好,好织梦

从历史经验上说,反对土地市场化配置是缺乏历史依据的。反而是由于缺乏市场机制,土地价值无法客观评价,农民不能合理参与城市化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导致了强制拆迁、钉子户等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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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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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市场化改革与其他改革一样需要权衡公平与效率。不过公平与效率不是矛盾的。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任何资源都能在完全竞争条件下通过市场机制达到帕累托最优。也就是说,市场效率与分配公平并不是天生矛盾的。只要社会资源的产权分配结构是公平的,那么市场机制就会达到既公平、又有效率的竞争均衡。政府所要做的事情是改变个人之间禀赋的初始分配状态,其余的一切都可以由市场来解决。 本文来自织梦

20世纪中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实现了农村土地产权的基本平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然按照人口分包农地,实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平均。也就是说,这种“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就构成了“起点公平”。那么,在当前基本公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基础上,按照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要素就能形成公平与效率统一的经济均衡。换言之,当代中国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不是简单的历史重复,而是一个公平与效率兼得的全新要素配置均衡,是更高意义上的“耕者有其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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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产权多元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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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土地经营权的土地市场化改革是有历史依据的。土地市场化构建的一个核心前提就是产权多元化,以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土地产权体系构成了市场化改革的前提。土地要素市场发展要求改革当前土地所有制度,回到党和政府在合作化问题上的一再重申的自愿原则,允许农民自由退出现行的强制性的土地集体所有。 内容来自dedecms

需要强调的是多元化的土地产权不神秘,也不可怕。从战国到20世纪50年代,中国私有土地产权一直都存在并不断深化,产权多元化的土地服从市场配置,支撑了灿烂的中国古代文明。实现土地要素市场配置的农地制度改革只不过是回归到传统道路,也就是1949年后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等东亚地区经济体所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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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土地产权多元化是对土地产权的尊重,保证市场配置。首先,在空间范围上,不是全部土地的私有,而是保证居民应有的土地产权。即使允许土地私有存在,也会有国有、集体所有、家族所有等多样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主体。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的土地私有化改革事实上是土地产权的多元化。其次,在权利上,不是个人完全支配土地,而是保证居民有参与市场行为的权力,以及居民参与土地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力。鉴于这些土地本来就是居民曾有拥有,且应该拥有的,那么就需要政府退出不合理的干预,恢复市场调节机制。第二,不排除有边界的政府干预。政府依然保持有土地发展权等权利,以及调控土地市场的权力。当然,这种政府干预行为应该是有边界的,受到法治限制。第三,农地制度改革与土地资本化。当前中国农地市场还没有向城市资本开放,农地不能实现其资本职能,导致当前中国农地价格严重低估。农地进入金融市场不仅有利于土地的优化配置,提高农地利用效率,还可以把土地资本价值发挥出来,让农民携带资本进入城市。 织梦好,好织梦

市场培育与市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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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基于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市场不是一蹴而就的,因为市场机制具有局限性。这要求在市场培育、市场设计和土地再分配等方面具有应对机制。 织梦好,好织梦

第一,土地市场培育和价格形成过程。土地市场发展有一个过程,土地价格发挥要素配置作用不会一蹴而就。在土地市场还没有发育成熟的情况下,城乡土地价格差导致难以有效评估土地价值。为了防止农村土地价格低估损害农民利益,也为了防止非经济因素冲击土地市场发展,土地市场可以逐步构建,渐进放开,构建恰当的土地市场化策略机制。比如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特区路径、增量改革等改革经验都值得借鉴和坚持。市场改革的历史经验或者现行市场机制都可以作为构建和完善中国土地市场机制的参考。不过,鉴于市场细节的异质性和市场环境的演变,相同市场机制在不同类型和不同时期的市场,都可能出现引致市场低效和市场失灵问题,所以土地市场设计不存在一劳永逸。第二,土地再分配机制。一方面,土地具有必需品的性质。土地要素作为社会基本生产要素,对于部分居民依然承担社会保障功能。这在农业社会最为明显。这要求,满足一部分居民取得土地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由于区位优势因素,土地具有垄断地租。这要求配套相应的土地财税制度,构建土地增值收益的再分配机制,避免孙中山先生担心的“将来大地主必为大资本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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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市场的问题应该交由市场解决。市场经济正是在解决各种市场缺陷过程中才逐渐成熟起来的,并不是所有的市场缺陷都需要政府调控和干预。 本文来自织梦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这有利于构建一种符合现代经济规律的多元土地产权的土地市场。 织梦好,好织梦

邓小平说,改革是中国第二次革命,提出“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杀出一条血路”。土地市场化改革必然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没有足够的改革勇气,那么很难取得成功。土地市场化改革探索应该解放思想,回归“耕者有其田”思想本义,具有“闯”的精神,敢于创新和实践,构建符合现代经济规律和中国国情的土地制度。(nc-18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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