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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沪受理消费投诉366件同比去年基本持平

发布时间:2017-04-06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东方网 浏览:【字体:

  据《劳动报》报道,记者获悉,今年清明节期间,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66件(投诉335件、举报31件),同比去年基本持平。其中,网络销售类投诉占投诉总量53%,服装鞋帽、互联网服务、租赁服务、通讯产品、餐饮住宿等投诉量居前。值得注意的是,中心未接到与清明祭扫相关的消费投诉。目前,上述投诉举报均已转派各区市场监管局和消保委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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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工商局介绍,今年清明假期,网络销售投诉比重上升。数据显示,假日期间,12315中心共接到网络销售类投诉178件,占投诉总量53%,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投诉内容主要为网上经营者售后服务延滞、未及时履约践诺、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网购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及7日无理由退货争议。如4月3日,消费者王某称,其在某网店购买一款价值618元女鞋,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经营者换货,对方却以无库存为由予以推脱。 内容来自dedecms

  同时,车辆租赁类消费诉求及纠纷同比明显增多。今年12315中心共接到有关车辆租赁类消费投诉18件,较去年同期的5件增长2.6倍。主要涉及共享单车及轿车租赁服务,具体反映租车押金给付与退还纠纷、经营者擅自取消租车订单等问题。如4月2日,消费者袁某反映,其接受某公司提供的共享单车服务并支付押金299元,经营者承诺服务终止后2至3日内退还押金,但拖延10多日仍未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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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租赁车辆“款到车缺”或者存在性能故障等问题也时有发生。消费者周某称,其向某租车公司租赁轿车并支付605元租费,钱款到账后经营者却迟迟未提供车辆。消费者贾某反映,其花费1180元租赁的轿车在驾驶途中出现故障,影响了出游行程,与经营者交涉,对方只同意补偿100元代金券,令消费者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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