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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01 作者:派智库 来源:天津日报 浏览:次【字体: 大 中 小】
为切实减轻一般工商业企业用电负担,日前,区发改委根据《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8〕289号)和《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8〕526号)等相关规定,对转供电经营行为进行规范清理,并对转供电价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