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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绿色矿山激励政策“呵护”更多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18-05-18 作者:派智库 来源:新华网 浏览:【字体:

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16日电(记者刘兵)从今年起,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大区新疆将从矿业权、建设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采取优先激励政策,鼓励的各类矿山企业在通过矿产开发助推新疆经济发展的同时,积极建设成为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矿山,以保护“三山两盆”的更多绿水青山。

  新疆国土、财政、环保、质监、银监和证监6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从今年5月起,今后3年内被命名的绿色矿山企业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可享受矿业权、建设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其中,在矿业权方面,绿色矿山企业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可优先受让国家、自治区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和矿业权,享受在矿产资源整合区域作为整合主体的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对已灭失的探矿权、采矿权享有优先受让权等。

织梦好,好织梦

  在建设用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方面,绿色矿山企业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新建、改扩建所需项目用地将得到优先保障;优先安排地质矿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地复垦等资金,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可依法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绿色矿山信息将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作为办理信贷业务和其他金融机构服务的重要参考;符合条件的绿色矿山企业还将获得支持,在境内中小板、创业板和主板上市以及到“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融资等。 dedecms.com

  记者从新疆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截至目前,新疆已建成26个国家级、6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涉及铁、铜镍、金、稀有金属、锌、铀、石油、煤炭和钾盐等矿种。新疆还将制定煤炭、石油和天然气、铁铜、黄金、石灰岩、砂石等10个自治区主要大宗矿种行业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工作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成400个以上绿色矿山、6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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