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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推行贫困人口商业补充险

发布时间:2017-09-25 作者:派智库 来源:海东时报 浏览:【字体: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平安区出台《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保险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行脱贫攻坚“保险+扶贫”工作新方法、新路子,旨在切实解决现有贫困家庭因灾因病造成主要劳动力丧失或支付大量医疗费用导致贫困的问题,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路上零风险,防止贫困延续。 织梦好,好织梦

  据了解,《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因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或伤残等级比例进行赔付;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及民政救助补助后需个人自付的费用,按约定比例赔付;未进入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对基本医疗、民政救助补贴后符合三大目录需个人自付的费用按照80%的比例给予赔付;进入大病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对符合三大目录个人自付的费用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100%的比例给予赔付,最高赔付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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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确定的保障对象是精准识别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涉及全区108个村2314户7510人。每次参保期限不超过1年,2017年参保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费用从原定的130元每人降至120元每人;意外伤害保险从原定的赔付最高金额2万元提高至4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个人最终自付金额低于7500元的赔付比率从原定的60%提高至80%;65周岁以上人员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赔付金额为10000元每人,意外医疗金额为最高1000元每人;2017年所需保险资金共计90.12万元,由平安区财政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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