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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46周】金融维稳出大招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确立

发布时间:2018-11-30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经网竞争情报中心 浏览:【字体:

11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通过制定特别监管要求、建立特别处置机制来完善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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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两会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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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大到不能倒”让有关国际组织和主要经济体就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建立相关制度安排。从中国情况看,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部分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的金融机构因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度高而居于金融体系核心,对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性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影响。为此,迫切需要明确政策导向,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监管和处置作出制度性安排,补齐监管短板,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此前,我国并没有类似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早在2011年就提出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概念和机构名单,这也是我国金融监管多年来一直在逐步探索的领域。因此,《指导意见》的发布,意味着我国也要创建一份名单,这份名单将涵盖中国金融领域规模较大、对实体经济和金融领域运行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目前,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已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且在评估中的得分和排名逐年上升;平安保险集团也是全球9家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之一。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介绍,巴塞尔协议要求成员国列出国内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并对这些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更严格的监管。所以,《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我国金融监管跟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步骤。从内容看,《指导意见》主要解决了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确认谁监管,进一步理清职责范围,为政策有效落地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进一步明确系统性重要金融机构的定义、评估和识别的流程方法;三是明确监管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协创中心研究员李虹含表示,按照此次定义范围可以预想,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名单将会比先前预计得大大扩充。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证券、保险、基金类金融机构中规模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都有可能纳入该名单。此外,金融控股公司作为特殊类别的金融机构极有可能也会受到此次《意见》的重要影响。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认为,系统性金融机构的范围涵盖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其他具有系统性重要性、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可能涵盖部分金融控股公司,根据参评机构的范围披露,预计首批参评数量可能不低于50家金融机构。此前公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指出,最终评估出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名单应符合实际情况,一方面避免遗漏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威胁的金融机构;另一方面避免过度扩大名单范围,造成金融机构监管负担过重。一旦金融机构被纳入这份名单,对其主要产生两方面显著影响:一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将会有额外的特别监管要求,以增强其持续经营能力,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降低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二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要建立特别处置机制,具体来说主要是制定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同时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武雯表示,被评为系统性重要机构对金融机构来说,更多意味着责任,要深刻认识到自身的系统重要性:首先,应该合理把握发展边界,有效控制风险承担水平。其次,不仅要考虑自身的商业利益,更要考虑作为市场引领者的社会责任,主动维护宏观金融体系稳定和金融安全。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应当满足更为严格的资本、杠杆率等监管要求,因此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但从这些机构在金融体系所处地位来看,理应受到与其系统重要性程度相一致的监管。不过由于《指导意见》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方法进行了合理界定,影响的金融机构数量较为有限。 织梦好,好织梦

我国仍面临着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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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填补监管空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虽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应当满足更为严格的资本、杠杆率等监管要求,因此可能会面临更高的合规成本,但从这些机构在金融体系所处地位来看,理应受到与其系统重要性程度相一致的监管。长远看,《指导意见》有助于督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形成合理承担风险、避免盲目扩张的理性企业文化,有利于金融业健康发展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江山控股研究院联席院长李建军指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不仅能够促进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建设和规范经营,而且通过强化行为监管,可以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国宏观审慎监管制度。这有助于在金融领域培育打造维护金融稳定的中坚力量。特别是在金融开放加快的背景下,培育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机构的整体竞争力,增强金融机构应对国际风险和金融体系风险的能力更加重要。在业内看来,《指导意见》出台的根源在于现有的监管模式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现在“一行两会”的监管模式在某些时候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整个市场的发展。主要原因是这种分业监管监管得比较细,但像中信集团、平安集团、蚂蚁金服这样大型金融机构横跨多个行业,需要综合监管。李虹含认为,系统性风险一般很隐匿、较难察觉和评估,当系统性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则会急速暴露,迅速变为系统性危机,且极具传染性和破坏力,中国仍面临着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任务;此次《指导意见》的印发将加强部门协调,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提升金融支持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意见》明确了央行负责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此前已经明确,原银监会、保监会审慎监管等职责划归央行。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实现监管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适度分离,保持我国监管政策的一致性,减少同一领域重复监管或多头监管等现象。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属于宏观政策框架,更多的监管要求和操作细节将在未来的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指导意见》发布后,央行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启动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逐步出台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方法和附加监管要求。 copyright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