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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人的积极性推动国企改革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7-06-15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浏览:【字体:

[摘要]“人”是事业成功的关键。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的根本出路还在于释放人作为“主动资产”的主观能动性,不仅有助于减少国资“权益流失”,还会对国企改革和发展全局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千头万绪,必须抓住“人”的问题这一“牛鼻子”。只有人力资本与国有资本相得益彰,才能有效提升国有资本效率,实现有质量、可持续的保值增值;只有释放“人”的积极性,才能有效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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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经评论·北京)只有人力资本与国有资本相得益彰,才能有效提升国有资本效率,实现有质量、可持续的保值增值;只有释放“人”的积极性,才能有效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人”是事业成功的关键。推进国企改革发展的根本出路还在于释放人作为“主动资产”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包括国有股东、国企负责人、骨干员工等在内的“人”的积极性,形成改革氛围,不仅有助于减少国资“权益流失”,还会对国企改革和发展全局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
  
  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化解改革者后顾之忧。改革是利益和权益的调整,意味着突破和创新、面临着挑战和风险。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文件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严防国资流失的追责机制和保障性措施基本建立,此时建立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兜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凸显出来。现在看来,只要不触碰“谋取私利、明知故犯”等红线底线,在技术层面应鼓励各种改革尝试。建议在划清红线、明确底线的基础之上,用容错机制宽容失误,用纠错机制降低试错成本,对于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和无意过失等,给予免责。关键是按“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制定具体措施予以落实。从山东、江西等省的地方经验来看,可以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联合发文等形式,明确免责条件。此外,建议建立改革申诉机制和专业评判制度,对有争议的国企改革追责问题,成立以法律、财务、审计、管理等专业人士为主的专家组,依据商业原则进行评判,以支持和鼓励国企积极探索、主动改革、勇于创新、敢于试错。 dedecms.com
  
  缓解委托人道德风险,为国有企业提供积极股东。国有资本必须通过层层委托才能实现“人格化”,特别需要重视如何成为积极股东,并在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这有两方面的工作可以做:一是通过产权层面的改革,如在满足条件的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更有内生动力的战略投资者。只要股权结构合理,这类投资者很容易成为积极股东。这既为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实施有效激励提供了基础,也为更加有效的股权制衡和内部监督创造了条件。二是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机构应以派出专职股权董事等市场化方式实现国有股东 “人格化”,做积极股东。为此,出资人代表机构应深化机构改革,按“管资本”的要求,加快转变自身职能和监管方式,实现从“管企业”到“管资本”的转变、从以行政化监管为主到以市场化监管为主的转变。“两类公司”要发挥从行政化出资人到市场化出资人转变中的隔离层和防火墙作用,以出资额为限、以股权为纽带,选派专职股权董事、通过公司治理渠道、按市场化方式履职行权,参与和影响控参企业的重大事项决策,但不干预控参企业日常经营。 内容来自dedecms
  
  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对国有企业负责人不采用行政方式追责,仅仅只是避免出现“装睡”式的消极怠工。而要唤醒“装睡的人”并激发企业家精神,还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和完善政企关系,以提供有益于企业家精神产生和成长的制度安排和商业环境。重点是对改革和创新行为提供制度性激励、对创新成果提供法律或制度化的保护。其次,要重视完善市场化选任机制,以促进对企业家实现控制权激励。第三,既要纠正国有企业自身机关化、官僚化的倾向,更要避免官僚主义对企业家精神的压制。此外,还需要注意到,企业家有证明自己比别人优越的冲动,他求得成功不仅是为了成功的果实,也是为了成功本身。因此,企业家的激励体系必须是兼顾利益、晋升和荣誉三位一体的,以激发其“征服的意志、战斗的冲动、创造的欢乐”。最后,在产业规划以及税费等涉企政策制定上增加企业家参与度和话语权,发挥企业家精神“生产性”的一面而避免其“破坏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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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在市场化公平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深入推进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改革。国资委的试点工作表明,市场化选聘和管理经营管理者,是释放人的积极性、激发国有企业活力的有效实招,也是激发企业家精神、实现控制权激励的有效途径。建议按照《公司法》要求,按照有利于促进公平效率兼顾、风险收益对称、激励约束结合、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思路,赋予国有企业董事会在高管选聘、薪酬分配等方面的更完整职权。在已经形成市场化公平竞争环境、经营业绩真实反映经理层能力和努力的行业,加大国有企业经营团队整体市场化选聘力度,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营造有利于促改革的人力资源生态。其次,上海等地方的实践表明,将工资总额管理交给企业董事会后,董事会对薪酬管理更严格、更细致、更有效,建议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甚至放弃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同时,需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差异化改革,促进经理层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相挂钩、与职业风险相匹配。最后,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骨干员工持股,更为有效地把国有资本和人力资本结合起来,更大范围地激发创造性劳动。 copyright dedecms
  
  总之,只有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有效结合,“活资产”驱使“死资产”,“主动资产”驾驭“被动资产”,而不是相反,才能产生积极效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千头万绪,必须抓住“人”的问题这一“牛鼻子”。只有人力资本与国有资本相得益彰,才能有效提升国有资本效率,实现有质量、可持续的保值增值;只有释放 “人”的积极性,才能有效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