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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关键 不该用“土地财政”搞政绩工程!

发布时间:2017-09-22 作者:派智库 来源:未知 浏览:【字体:

[摘要]“土地财政”好不好,“土地财政”是否存在问题,关键看地方政府如何运用“土地财政”,如何发挥“土地财政”的作用。“土地财政”引发的房价上涨和政府负债快速上涨,但决不是“土地财政”的问题,而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于依赖。把板子打在“土地财政”身上,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解决“土地财政”问题的关键,在于消除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防止地方政府借“土地财政”搞政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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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经评论·北京)“土地财政”是一个偏中性的概念.本身不存在对错。错就错在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才造成房价大涨、负债大增。
  
  9月19日,雄安地方政府公布了其建设的三条原则,“雄安新区绝对不搞土地财政,一定要考虑百姓的长远利益,绝不搞形象工程。”其中,第一条“不搞土地财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众所周知,“土地财政”作为房地产市场放开以后出现的一种现象,已经成为房价上涨和地方政府负债的代名词。因此,自中央提出设立雄安新区以后,舆论和公众就在关心,雄安的房价会不会也来个一飞冲天,雄安会不会也大搞“土地财政”。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形成共识,雄安不会让房价失去理性,雄安也不会搞“土地财政”,雄安必须让房价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相适应、与广大居民的购买力相协调,而不能出现其他地方那种失去理智上涨的现象。

本文来自织梦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雄安从起步之日起,就围绕“土地财政”而展开,那么,不仅雄安的房价会大幅上涨,雄安的发展也很难达到中央的要求,很难成为一个具有创新动力和发展动能的经济特区,很难承载北京的部分功能。对雄安来说,保持房地产市场和房价的稳定,是必须作出的一个有力回答。
  
  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地财政”问题上,必须纠正一个概念,或者说理清一种认识,那就是“土地财政”不等于“土地财政”依赖,不要把“土地财政”与“土地财政”依赖划等号。“土地财政”更多的是偏中性的概念,“土地财政”依赖则更多的扭曲了“土地财政”的内涵。因为,只要有土地出让收入存在、只要政府在土地上拿钱,就是“土地财政”,所不同的是,过去不叫“土地财政”,是因为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上,“土地财政”的含义才被扭曲了,“土地财政”才成为房价上涨和地方政府负债的代名词。
织梦好,好织梦

  
  很显然,对“土地财政”必须理性地看待和客观地分析,必须有正确的认识。“土地财政”本身并没有问题,因为,土地是国家的,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土地时,缴纳使用费是十分正常的。而所缴纳的这些费用,自然形成政府收入、由政府来支配和使用,自然,也就是财政的一种形态,可以称之为“土地财政”了。
  
  “土地财政”好不好,“土地财政”是否存在问题,关键看地方政府如何运用“土地财政”,如何发挥“土地财政”的作用。如果按照土地的自然属性以及纯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政府不加入自己的利益,“土地财政”的作用就能有效发挥、理性发挥,就不可能导致房价的非理性上涨,政府也不可能出现负债快速上涨的现象。所以“土地财政”成为房价上涨和政府负债的代名词,就是“土地财政”被地方政府过度使用和依赖了,使土地变成地方政府生财和制造政绩的工具。如此一来,土地还怎么具有自然属性,“土地财政”还怎么可能是一个经济概念,土地价格又怎么能够理性上涨。 内容来自dedecms
  
  既然房价上涨是因为土地价格上涨引起的,而土地价格又是政府推动的,那么,解决问题的抓手,也自然应当在政府,而不是“土地财政”。亦即政府不要再指望通过土地来发财,通过土地来筹集政绩资金,而是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交给市场,由市场来决定土地价格。土地价格稳定了、理性了,房价自然也稳定和理性。
  
  这也意味着,雄安“不搞土地财政”,就是政府不会对“土地财政”依赖。只要政府不依赖“土地财政”,地价和房价上涨的基础就不具备。纵然会出现炒作因素,政府只要把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设,房价也就不可能出现快速上涨的现象,普通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就不会因为房价上涨而出现买不起房、租不起房的问题。至于有钱人,完全可以掏大钱去买高价房。政府所要做的,就是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并把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用之于民”,而不是政绩工程。毫无疑问,这也是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手段。 copyright dedecms
  
  “土地财政”引发的房价上涨和政府负债快速上涨,但决不是“土地财政”的问题,而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于依赖。把板子打在“土地财政”身上,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解决“土地财政”问题的关键,在于消除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防止地方政府借“土地财政”搞政绩工程。从一定程度上讲,如果地方能够有效运用好“土地财政”,还能对补短板、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能够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好土地资源。不对土地使用征收相应的费用,就很难遏制企业和个人对土地的浪费。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对获得的土地长期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规定征收相关费用和没收土地,这才有利于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的遏制,有利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型,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