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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富人对房地产税的攻击,分配不公的局面必须改变!

发布时间:2018-03-19 作者:派智库 来源:未知 浏览:【字体:

[摘要]笔者认为房地产税反对论调的炮制者,恐怕是占有大量房产的最富有1%富人派来的。房地产税长期来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把好事办好并不容易,需要我们多开动脑筋,总结经验不断改进。这其中会遭遇既得利益集团的诋毁与阻挠,但现在的局势已经刻不容缓,必须咬紧牙关迎难而上。现在收入分配极端不公的局面,就好像中国这艘大船上的锈蚀,正在一点点腐蚀中国的“龙骨”,只有及时除锈刷漆,中国这艘大船才能继续行驶得又快又稳。 dedecms.com

  (中经评论·北京)近期关于房地产税的新闻报道很多,大家普遍对房地产税能否平抑房价报有很大期待。但人红是非多,在众多讨论的声音中,总有一派要质疑房地产税出台的动机与作用,总之是拐弯抹角反对房地产税。这背后,恐怕不是单纯的学术讨论那么简单。在我看来,这种反对论调的炮制者,恐怕是占有大量房产的最富有1%富人派来的刺客。
  
  目前房地产税进入立法程序,择机推出已是板上钉钉。人大常委会的报告在谈及立法规划时提到今年的立法计划: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
  
  至于具体办法,现在也有了一个大概的雏形:
  
  1.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
  
  2.会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对一些困难、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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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用于提供公共服务支出,如教育、治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说房地产税是“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用的税收制度或者是一个税种”,它的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
  
  对房地产税攻击的一个焦点是,它是否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我认为,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现今中国,房子在财富中的地位,无论是现存的总量,还是增量的分配,房子已经毫无疑问地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存量房的作用在于,你是否有房,有几套房,决定了你是无产阶级、中产阶级,还是富人。而房子作为资产的价值,在金融业不发达的国内,房价上涨带来的财富增加,其增加速度远超其他任何收入。 织梦好,好织梦
  
  这带来了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公,房价上涨带来的财富增加,远超任何劳动所得。以致于几年前国家调控不严的时候,所有企业都想要插足房地产业。老百姓也是,明白的人宁肯向七大姑八大姨借钱也要买房,也要“上车”。十年之前是否买了房,已经成了你人生的分水岭,今后是躺着也能赚大钱,还是苦哈哈还只够糊口,全看你现在名下有没有房。
  
  这种畸形、扭曲的财富分配方式当然是有害的。当你的命运不取决于你的天赋和努力与否,只和你有没有房子相关,那为什么我还要拼命?为什么还要创新?那我只能认命。这样谁还要搞发明创造?生产率还怎么提高?大家都想躺在资产上等价格上涨让自己发财,但没了人去奋斗,资产价格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空中楼阁,终究要狠狠跌落。
  
  所以这种状况决不可久拖。过去国家为了搞建设,不得已采取土地财政的模式筹措资金。但今天情况已经发生变化,一方面国家创造财富的“造血”能力越来越强,足以通过体内循环和金融市场融资来获取支持发展的资金;另一方面土地财政的副作用越来越明显,同时房地产泡沫对财富分配的不公还会腐蚀人的奋斗精神,透支未来发展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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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个意义来讲,抑制房地产的畸形发展,平衡财富分配比例,就成了中国政府改革的题中应有之意。通过房地产税,让占有大量房产的少数“炒房者”,增加持有环节的成本。让真正行使居住功能的“住房者”,能够不再把房子当成生活的负担,把主要的资源和精力用在“生产性投资”上。这是真正打击炒房客的釜底抽薪之举,当然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作用。
  
  在房地产税反对者的理由中,新加坡模式经常被当做例子,认为中国应当多学习新加坡的“组屋”福利房模式,而非实施房地产税。在我看来,这种用心真是险恶至极。他们是明知中新之间的差异性,中国不可能完全采用新加坡模式,才大力鼓吹其优越性,就是要借此转移公众的注意力,从而废掉房地产税,实现“围魏救赵”的目的。
  
  新加坡作为城市国家,其房地产政策中只有部分对中国有借鉴意义,中国不能,更不该亦步亦趋地“克隆”其模式。新加坡没有广大的农村地区,同样规模的香港才是合适的对标对象。而中国作为领土广袤,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而且城乡差距较大的发展中国家,并没有一个现成的成功案例可供中国“移植”。当然新加坡就更不是应该“完全复制”的对象,其经验当中有值得借鉴的部分,但中国自主政策中与新加坡模式的差异,绝不应当成为攻击中国政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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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对于房地产税最为调控房市工具的作用,也不能因为房价没有大幅下跌就证明其是失败的。首先,所有调控都不是以房价大幅下跌或震荡作为最初目标的。政府的目标在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虽然高房价会有负面的影响,但剧烈震荡的危害同样不小,甚至会更大。所以我们看中国房地产调控的目标定在“求稳”,要平缓或控制涨幅,这就相对而言比较中肯,是综合了整体情况后的一种权衡。
  
  其次,认为日本、韩国房地产税调控作用不明显,这犯了无视历史背景的错误。中国现在和上世纪中后期的日本、韩国很像,都处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当中,有大量的人口从农村地区进入城市,这自然会推高对城市住宅的需求量。所以不是房地产税没有抑制住房价上涨,而是即使在有房地产税的情况下,房价仍被快速城市化,被大量需求推高。可以想见,如果没有房地产税,房价只会更高。当然,这中间必然是有泡沫的,所以我们今天才要在房价泡沫高到危及整个经济体系之前,出手控制这种风险的增长,不能放任居民债务杠杆率的快速增长。 copyright dedecms
  
  至于其他房地产税征收上的技术性细节,虽然需要谨慎对待,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比如已经收了70年产权的费用,那怎么解决房地产税重复收税(费)的问题?再比如按什么评估标准收税?在我看来,这些问题确实重要,牵一发而动全身,但还没难到解决不了的程度。比如产权费用可以折抵,评估标准可以参考实际成交价,各地还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自行斟酌。技术问题绝不是拖延改革的理由。
  
  最后,房地产税能够充实地方政府的收入,但也不足以成为质疑政府动机、攻击改革措施的借口。2017年的数据显示,中国城镇住宅总价值约171万亿元。假设按1%税率征收房地产税,优惠减免会少收一部分,对持有多套房产的也可能提高征收比例,甚至可以考虑空置税,所以最终全国实际征收额约在1至2万亿。
  
  这么大一笔钱,当然会有人担心地方政府挪用和乱花钱的问题。但这是监管问题,土地财政模式下,同样会有这种问题。所以把土地出让金改成房地产税,并不会增加新的问题。反倒因为房地产税“细水长流”的模式,让地方政府对人口流动更加敏感,不再像以前卖地一样是“一锤子买卖”。地方政府只有真正做好“服务”,人们才愿意来你这里,留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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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来说,我认为房地产税长期来看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虽然把好事办好并不容易,需要我们多开动脑筋,总结经验不断改进。这其中当然会遭遇既得利益集团的诋毁与阻挠,但现在的局势已经刻不容缓,必须咬紧牙关迎难而上。现在收入分配极端不公的局面,就好像中国这艘大船上的锈蚀,正在一点点腐蚀中国的“龙骨”,只有及时除锈刷漆,中国这艘大船才能继续行驶得又快又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