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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应收账款融资 盘活企业存量资产

发布时间:2018-05-15 作者:派智库 来源:金融时报 浏览:【字体:

[摘要]加速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不仅是资本市场衔接实体经济的重要措施,更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应健全法规制度,严查严惩骗贷行为;扩大征信范围,加大融资信用信息供给;积极宣传推广,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建立风险补偿,鼓励应收账款融资;创新应收账款应用,积极挖掘融资潜力。应收账款是中小微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充分运用应收账款融资,对于弥补中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dedecms.com

  (中经评论·北京)加速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不仅是资本市场衔接实体经济的重要措施,更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应健全法规制度,严查严惩骗贷行为;扩大征信范围,加大融资信用信息供给;积极宣传推广,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建立风险补偿,鼓励应收账款融资;创新应收账款应用,积极挖掘融资潜力。
  
  应收账款是中小微企业重要的流动资产,充分运用应收账款融资,对于弥补中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一、不能充分运用应收账款融资的原因
  

  (一)制度措施缺乏力度,实施效果难达预期。2007年起,墨西哥政府通过制定“联邦政府采购计划”及《联邦预算法案》等法律,明确要求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加入“产业链计划”,上传应付账款信息。到2013年,墨西哥256个联邦政府级别机构、28个省级政府级别机构和52个市级政府级别机构加入应收账款融资平台。近期我国针对应收账款融资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2017年5月,人民银行、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2017年9月新修订的《中小微企业促进法》、2017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都明确鼓励应付款方通过融资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但对开展应收账款融资的要求不够具体,约束力不强,实施起来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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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心企业不确权,应收账款难利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关键在于核心企业配合确权。但在实际中发现,有些核心企业受体制及观念等因素影响,不愿意确认供应商转让应收账款的通知,从而无法通过合同文本取得核心企业对应收账款转让的确认及锁定回款渠道,应收账款真实性无法得到验证,顺利收回无法得到保证。还有一部分核心企业仅仅由于缺少利益驱动,难有动力配合中小微企业融资。此外,部分周期较长的应收账款,债权对象是地方政府和大型国有企业,由于对政策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片面理解,他们对配合中小微企业开展此类融资业务有顾虑甚至抵触情绪。
  
  (三)商业银行不积极,应收账款难抵押。金融机构普遍认为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会面临授信主体的信用风险,故谨慎对待。据调查,根据授信主体采用的手段不同,风险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提前出票风险。身为授信主体的供应商在货物发出之前便已开出票据形成应收账款,并转让给金融机构以获取融资。第二类是转移资金风险。授信主体到期按时收到应付款方支付的货款后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向金融机构偿还信贷资金,而是转为其他用途。第三类是虚假账期风险。授信主体为获取融资,人为地调整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账期,以使之符合融资要求。第四类是虚构应收账款风险,也是最令金融机构为之谨慎的风险。授信主体本不存在实际的交易行为及真实的贸易合同,完全虚构出交易对手和应收账款,以诈骗的手段获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 本文来自织梦
  
  (四)企业孱弱不主动,应收账款融资难开展。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就是难以确定能否形成稳定的现金回流款。无论以何种方式融资,其应收账款是否能够最终顺利收回,关键取决于应付款方的商业信用、支付能力以及配合意愿程度,而非授信主体本身。另外,一些中小微企业属于初创期企业,财务能力有限,不了解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主要功能和重要作用等相关内容,所以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开展较少。
  
  二、对策建议
  

  加速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不仅是资本市场衔接实体经济的重要措施,更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一)健全法规制度,严查严惩骗贷行为。完善与应收账款融资有关的政策,针对应收账款的范围划分、质权实现的先后顺序、如何对已进行融资的应收账款实施财产保全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统一明确应收账款适用范围、权利人法律定位、实现形式、有限效力和债务人确认等相关事项。扩大登记法律效力范围,规范权力转移手续。建议对接税务系统,实施互联网发票核对程序,严格核查交易发票等相关内容,严控债权企业伪造虚假应收账款信息和重复融资行为。对接政府采购平台,充分发挥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功能,引导政府采购方作为应付款人加入融资平台,实现采购招标信息与融资平台上应付账款确认等信息互通共享。同时,加大监管惩罚力度,对于伪造虚构、重复融资、恶意拖欠和转移资金的企业及其责任人实行更为严厉的惩治。 内容来自dedecms
  
  (二)扩大征信范围,加大融资信用信息供给。以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基础,打破各部门信息壁垒,破解各类信息“孤岛现象”,全面采集和整合税务、工商、海关、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等部门信用信息。发挥各地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作用,整合水、电、气、不动产、法院等地方公共信用信息,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合作搭建企业征信系统下的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以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积极宣传推广,推动应收账款融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多种渠道、不同形式的应收账款融资宣传活动。积极联合各级政府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银企对接、专项行动等宣传推广活动,向中小微企业广泛普及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知识及融资平台融资服务功能。引导核心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意识,提升社会责任感,支持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积极与地方政府、国有企业沟通协作,促使政府采购部门在采购平台上及时公开采购信息,持续辅导国有企业有效利用融资平台,通过在线确认方式为供应链中小微企业增信,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以上门介绍、现场辅导、网站宣传等宣传推广方式,引导各自企业客户充分利用融资平台进行应收账款融资。 织梦好,好织梦
  
  (四)建立风险补偿,鼓励应收账款融资。充分发挥人民银行职能,加强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指导,利用窗口指导、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工作。督促金融机构在加强对应收账款风险防控的同时,建立健全应收账款融资担保体系和贷款保证保险制度。同时,联合政府对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工作的核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涉及外汇、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等相关业务方面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在涉及税务、海关等方面给予优惠便利。
  
  (五)创新应收账款应用,积极挖掘融资潜力。积极推进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丰富证券化平台高质量产品,探索将融资租赁与应收账款有机结合开展融资业务,以多样化的融资形式发挥应收账款潜在的融资能力,盘活中小微企业存量资产,积极总结积累,形成多元化的应收账款融资应用模式。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培训,辅导企业了解金融机构信贷审核标准及流程,引导中小微企业参照企业管理“6C”理念和金融机构评定客户的“3C”标准等行业理论标准加强管理,提升自身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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