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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紧迫感

发布时间:2018-05-25 作者:派智库 来源:未知 浏览:【字体:

[摘要]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农业发展银行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召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国家考核工作组第三次联席会议。会议分析研判了当前粮食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可以说,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科学落实,对全面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亦对近年来逐渐成型的贯穿粮食生产、流通、储备等多环节的粮食安全政策体系有着直接利好。

织梦好,好织梦

  (中经评论·北京)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农业发展银行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召开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国家考核工作组第三次联席会议。会议分析研判了当前粮食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部署当前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
  
  应该说,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可谓一脉相承,早有渊源。众所周知,我国素有“省长米袋子、市长菜篮子”的说法,所谓“省长米袋子”直接对应粮食安全,一直被置于重中之重的地位。早在1994年,国务院就曾提出,“我国粮食管理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的体制”,并首次明确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领导负责制,随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试图将该制度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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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从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才进一步明确了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且进一步强化了考核与问责,至此,国家层面对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出台的首个专门文件正式落地。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强调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明确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主体、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事项,对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机制作出全面部署。而作为对2015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贯彻和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也注定将让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得以真正实现。
  
  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尽管我国粮食生产曾经出现“十二连增”的辉煌,但受到粮食品种的供需矛盾、主动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以及近年来全国农业气象灾害较重等多重因素影响,2016年我国粮食产量出现轻微下降,对此官方已经明确了说法,“十三五”时期我们不追求粮食连续增产,而是要巩固和提升粮食产能。具体战略上则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抓好主产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copyright dedecms
  
  实际上,这也正是粮食生产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的初露端倪。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也明确了当前粮食生产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有关部署。这显然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树立并明确了新的考核导向。一是要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二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用好考核这一重要抓手。三是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需要强化考核工作的紧迫感。
  
  要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进一步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进一步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强化粮食流通监管,进一步推动加快粮食产业强国建设,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和风险防范,不断提高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无论是粮食生产对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定树立提质导向,还是践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相关政策部署,都是基于对我国粮食生产现状作出清晰认识后准确决策而来。仍有必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尽管我国粮食生产一度出现连年增长,但一直以来存在的粮食供给成本过高的问题并未得到彻底缓解。我国粮食生产和价格关系密切,存在因生产成本高、粮价过低等因素导致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出现无人耕地、土地撂荒的尴尬。由此,在政策实施上也逐渐形成通过不断采取高投入补贴等措施,以确保农民种田积极性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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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显得意义重大,其中,精准有效科学的考核工作更是左右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的“牛鼻子”。根据有关安排,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有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既结合各部门日常工作对省级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又共同对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评分。
  
  此次会议也对推动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作出了部署,其中,明确要强化考核导向。把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推动落实的重点难点事项作为考核重点,既要注重找准问题、摸清短板,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经验,推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
  
  可以说,确保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科学落实,对全面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亦对近年来逐渐成型的贯穿粮食生产、流通、储备等多环节的粮食安全政策体系有着直接利好。毕竟,明晰了省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权责和考核问责机制,对于我国有着明显地域特点的粮食生产现状而言,就是抓住了解决粮食安全这一主要矛盾的重点,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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