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派智库! 手机版|微博|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派智库

今天是:

主页 > 评论 > 大事周报 > 【2017•第17周】六部委明确地方举债融资边界 将跨部门联合监管

【2017•第17周】六部委明确地方举债融资边界 将跨部门联合监管

发布时间:2017-05-05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经网竞争情报中心 浏览:【字体:

5月3日,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重点在组织清理整改地方政府融资担保行为、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明确了举债融资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构建化解当前各类潜在风险的“防火墙”。

dedecms.com

限期清理整改 划定时间红线

本文来自织梦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5.3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加上中央政府债务12.01万亿元,2016年底我国政府债务合计27.33万亿元,我国政府债务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随着2014年新《预算法》的通过,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地方债务规范管理系列文件的下发,各地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在不断建立。但一些地区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仍时有发生,部分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融资时仍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承诺,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等存在不规范现象。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地方政府推陈出新的变相举债融资手段,使得地方政府债务存在隐性扩张,这部分风险始终为外界关注。对此,《通知》要求,针对当前地方政府举债状况,省级政府尽快组织摸底排查,并于今年7月31日前清理整改到位。业内人士认为,限期整改就是划定时间红线,倒逼各级地方政府加强自身债务融资管理。对于整改措施,《通知》指出,相关部门、市县政府要加强与社会资本方的平等协商,依法完善合同条款,分类妥善处置,全面改正地方政府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表示,财政或政府部门出具担保函、承诺函等,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要清理。

织梦好,好织梦

明确地方举债融资边界 严防变相融资 内容来自dedecms

在《通知》之前,财政部已多次强调,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除此以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在此基础上,《通知》重申,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决定企业为政府举债或变相为政府举债。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地方政府合法举债,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的政府债券;另一个是需经本级人大审批通过。“法无禁止皆可为”。针对地方政府以不规范的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明股暗债”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等问题,《通知》明确列出了负面清单。比如,《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PPP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等。据媒体报道,此前,湖南省在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后,一些市县仍出现了违规举债、变相融资问题。比如,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将PPP异化,利用基金进行“优先劣后”分配等,导致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增加。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表示,PPP项目已成为地方债新的监管泥潭。有些PPP项目,地方政府急于引入资金、促成项目,政府可能承诺收益兜底,这样一来民间资本没有承担风险,风险仅在政府一方,双方地位不对等。同时,针对地方政府借用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发债的问题,《通知》还进一步厘清了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的边界。《通知》指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干预融资平台公司日常运营和市场化融资。业内人士指出,新《预算法》实施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都是企业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市场需要正确研判风险,不要误把企业信用当成政府信用。 本文来自织梦

跨部门联合监管 严防金融与财政风险“交叉感染” dedecms.com

业内人士认为,每一次违法违规举债的背后,都有金融的影子。一旦地方债风险开始显现,那么可能财政领域与金融领域的风险出现相互转化、相互推进的情况,从而造成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的互相传导、彼此加剧。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也认为,如果不能很好地实施金融监管,地方债风险不能在市场范围内释放,那么这种风险就可能会逐步累积,甚至最终会累积到省级政府层面,继而造成区域性风险出现。对此,《通知》明确提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既要建立大数据平台,完善统计信息检测;也要加强部门联合,完善监管机制。专家认为,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涉及多个监管部门。此次六部委联合发文,有助于加强跨部门联合惩戒,形成监管合力。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也认为,《通知》从资金供给和需求方,加强监管,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有融资需求,要对这两者加以规范;引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将各类融资工具纳入监管。此外,引入司法部,作为共同发文单位,能对律师事务所等违规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加以规范。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也认为,在防范地方债风险方面,要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尤其是财政和金融监管部门需要相互配合。防范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和违法担保,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依法合规提供融资,规范金融创新行为,避免金融风险与财政风险交叉传染。财政和金融就像纬线和经线,可为防范地方债风险构筑起严密的“风险网”。 织梦好,好织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