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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43周】价格成本监审办法11年来首次修订 成本监审范围将进一步缩小

发布时间:2017-11-10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经网竞争情报中心 浏览:【字体:

11月7日,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我国于2006年发布《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这是11年来首次修订这一制度。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是指定价机关对纳入政府管理范围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审核的过程,是政府制定价格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与11年前相比,本次修订《办法》明确政府定价成本的构成、核定方法和标准及不能进入定价成本的费用支出,还明确了监审要实行目录管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丁杰表示,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是对2006年发布的《办法》的完善,是成本监管最核心、最重要的制度,更加注重加强垄断行业监管、规范成本监审行为,标志着政府成本监管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随着价格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成本监审面临主体责任不够明晰、监审程序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新《办法》主要在八个方面做了修订,首先,新《办法》明确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程序,凡有定价权限的定价机关,包括价格主管部门、有定价权的有关部门和经授权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前,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成本监审。其次,明确成本监审项目实行目录管理,特别强调自然垄断环节应当列入成本监审目录,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价格。此外,新《办法》还在严格定价成本的审核,完善成本监审程序,发挥第三方作用,提出逐步推进成本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成本监审档案管理制度,实行经营者失信惩戒机制上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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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更加公开透明 成本监审范围将进一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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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成本监审从浅到深、从粗到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取得显著成效。丁杰表示,在中央层面,电力、天然气、铁路等重要自然垄断领域全面开展成本监审,将这些垄断行业的成本纳入政府监管范围,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在地方层面,以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成本监审。数据显示,2013-2016年,发改委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累计开展成本监审的项目近2.4万个,覆盖电力、天然气等垄断行业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20多个行业,核减不应进入定价成本的总额8,000多亿元,其中,仅2016年各地开展的监审项目就达1.1万多个,比2012年增长了3.2倍,核减成本约3,800亿元。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景春梅表示,成本监审的实施,为推进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本监审的对象主要是自然垄断性行业和公益服务性行业,这些行业的市场支配地位较明显,公共特征明显,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也是价格改革的关键环节。通过强化监审,可去掉一些不合理成本,有利于为其他市场主体降本减负,也有利于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促使垄断企业提质增效。近年来,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管理价格的范围越来越小。但对政府定价的科学性、透明度、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表示,目前,政府定价领域具有垄断性、外部性和严重信息不对称等特点。通过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经营者很难再依靠垄断地位乱摊成本,这会倒逼企业优化内部管理。对被监审企业而言,有了明确的成本监审规则,经营者才有动力去控制成本,企业的管理水平才有可能提升,才能真正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成本监审也是促进政府科学定价的基本依据。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准确核定成本、科学确定利润、严格进行监管”的思路,建立健全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垄断行业定价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巡视员程行云表示,准确核定纳入政府定价管理商品服务的合理费用支出,也就是定价成本,是科学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通过成本监审才能准确地掌握经营者真实的资产、成本、收入等定价关键信息,切实起到打开“黑箱”,摸清“底牌”,挤出“水分”的作用,为科学客观的定价提供重要基础。景春梅表示,“黑箱”打开后,政府对自然垄断企业监管便有了实质性的抓手,有助于形成科学有效的政府监管。因此,成本监审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垄断行业监管的重大制度突破,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表示,随着国家发改委本次提出要逐步推进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未来,各行业的成本构成与监审都会更加透明化。在成本构成透明化的同时,未来,我国的成本监审范围还有可能进一步缩小。陈及表示,成本监审的范围随政府价格管理体制改变,目前我国政府定价项目不断减少。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将政府定价范围明确缩小至“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同时,据测算,2012-2016年各年,我国价格市场化程度分别为从94.33%上升至97.01%,反映出近年来价格市场化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在这一背景下,成本监审的范围也会相应缩小,不过,如果有部分涉及民生的农副产品,或遇到物价飞升较快的特殊时期,政府依旧会进行成本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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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本监审办法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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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王军表示,鉴于我国设立了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时间表,初步预计未来一两年内,以公开、透明的成本监审为代表的价格改革有望实现实质性进展。景春梅建议,要继续完善成本监审办法,施行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监管机制;要“开门监审”,充分利用社会上第三方成本审计资源,组建专家团队,弥补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动行业的基础数据库建设,提高价格监管手段的现代化水平,使价格监管更高效、更精准。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刘树杰建议,积极引入国外成熟经验,探索建立包括专门会计准则、定期跟踪审核、企业成本评估等符合我国国情的成本监管体系,在人员配置和机构设置上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丁杰表示,为与国际接轨,我国还将研究建立适应垄断行业成本监管要求的行业管制的会计准则和成本核算制度;发改委还将建立健全垄断行业的成本数据库和专家智库,利用大数据和借助第三方力量,研究探索行业成本监审审核的标准,提高监审效率和专业性。业内专家表示,未来价格改革的方向将会进一步朝着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方向探索,价格调整将更加机制化、透明化、动态化,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能源、农产品、医疗等作为价格改革的重要带动力量,仍将是未来改革的重点。 dedecms.com